徐福不明花花所想,无奈只得下马。
他并不想太过难为花花,想来这段时间花花过得也不容易,到底还是选择了纵容。
“吃吧吃吧!”
徐福无奈的笑了笑,拍了拍花花马背上五彩斑斓的鬃毛。
如果说花花不是一匹一日千里的“千里马”,论外表也足以称得上草原上数一数二的骏马了,这是花花心知肚明且一贯为之骄傲的。
的确,仅仅只是它那色彩绚丽的鬃毛,便足已夺人眼球了,五颜六色的鬃毛像是雨后天边的彩虹,浓密细长且富有光泽和韧性,整整齐齐的贴服在脖颈处,像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学者认真打理过的发髻。
然而,谁都知道花花并不如同表面那般儒雅,甚至有些顽劣。
它的儒雅只是天生的表象,不得不承认,这的确具有一种令人不易察觉的迷惑性,连万物之灵的人,都不易察觉,更遑论它那群懵懂无知的同类,因此,被它这表象迷惑以至于遭殃的的同类着实不在少数,至于遭殃的程度,那一定是与被它迷惑的程度成正比的。
它的外表除了儒雅之外,更有健美的一面,它全身的肌肉健壮而结实,匀称的分布着,远比一般同类更美观,这让它天生的儒雅更多出高于一般雄性马匹的魅力,这种魅力尤其能吸引异性倾慕,同时又容易招惹同性仇视,也因此,花花对同类雄性,向来没有好感。
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懂花花,唯一能驯服花花的只有朵儿,朵儿不在。
徐福无法做到让花花言听计从,他又不是马,作为同一性别却不同类,自然不会仇视花花,相反他很喜欢花花,这也不全是因为它的主人的缘故。
诚然,倘若花花不暴露本性,像现在这般安静吃草,的确是讨人喜欢的。
徐福更喜欢的是它不同于同类的灵性,云梦山里做一只名叫笨笨的棕熊,也有这般的灵性,这是自然造化的神奇之处。
连禽兽都能通人性,人又为何不能找回最淳(http://.suya.cc/67/67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