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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边陲小镇之前,途径一座孤零零的客栈,店外挂着皱巴巴的破旧酒招子。
陈平安晃荡了一下酒葫芦,就决定去添些酒,酒水的优劣,陈平安喝得出来,黄粱福地的忘忧酒,桂花岛的醇酿,都喝过,路边街角酒肆的酒水更是没少买,没那么计较。
客栈外边趴着一头瘦杆子似的土狗,晒着大太阳,远远见着了陈平安三人就开始窜起身,呲牙咧嘴,吼叫起来。
这算什么待客之道?
一个小瘸子拎着刀就跑出来,以刀尖指着那条狗,气势汹汹道:“再嚷嚷,就取你狗头!”
土狗病恹恹趴回地上。
小瘸子举头望去,看到了三位稀罕客人,赶紧将刀藏在背后,笑道:“客官别怕,咱们这儿可不是黑店,保证是清白人家做的正经买卖!”
一瘸一拐的干瘦少年似乎担心客人掉头就跑,先下手为强,转头对着里边大堂喊道:“老板娘,来客人啦,快点抹干净桌子,有你最喜欢的,俊俏公子哥,还是读书人!”
这位店伙计给老板娘报喜之后,赶紧转过头,弯腰伸手,“客官们请里边坐,咱们这儿老板娘祖传土法烧造的青梅酒,还有我师傅最拿手的烤全羊,千里边境,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陈平安三人走入客栈。
一楼大堂喝酒吃饭,桌子不多,想来是生意冷清的缘故,二楼可以住人,此刻大堂并无客人,就一个脚踩长凳的妇人,嗑瓜子,斜瞥向小瘸子所谓的读书人,她一开始是没抱希望的,小瘸子就是粪坑里泡大的小蛆儿,哪有什么见识,这辈子都不会晓得俊俏二字怎么写。
妇人身着一件红底黄色团花对襟宽袖袍子,袍子质地不俗,样式也好,就是年月实在有些久了,像是铺了一层油腻。
妇人面容丰满红润,身段婀娜,而且一白遮百丑,何况她本就不丑,已是三十多岁的女子,仍是不会输给那些十五六岁的漂亮少女。
她眼前一亮,娇腻妩媚地哎呦喂一声,丢了一捧瓜子在地上,随便拿绣花鞋拨了拨,划拉到桌子底下,使劲扭摆着纤细腰肢,跟一条蛇似的,往陈平安那边扭去,一巴掌拍去,轻轻搭在那位白袍子英俊小哥儿的肩头上,顺手一捏,瞧不出,老娘捡到宝了,模样好看不说,不曾想还是个身上有劲儿的,不是那些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