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海格那个大傻缺,但是我知道,我必须收手了。
在邓老头可恶的监视下,我知道——我的野性,我的梦想,是不可能在霍格沃兹内达成的了,我必须要等到离开学校以后才有聚会。
7年级结束那年,我带着学生会**,最优秀的考试成绩离开了霍格沃兹。
我游历世界各国,学习各种强大的黑魔法,经历无数次危险的魔法变形,搜集了好几个传奇神器,用来制作一种叫做“魂器”的魔法。
在我回到大不列颠之时,我已经重生了一次。
我不再是汤姆·里德尔,那个恶心的麻瓜父亲留给我的名字。我要取一个能够让全世界都记住我的名字,一个能够让人感受到恐怖和黑暗的名字,这才匹配得上我尊贵无比的身份。
现在,我的名字是——
伏地魔大人!
我集结了纯血家族里认可我的理念的一群人,开始对大不列颠魔法界进行了清洗。很可惜,因为我一次的大意失算,我居然死在一个1岁的婴儿手里。
这听起来既荒谬又可笑,却是冷冰冰的现实。
我苟且存活了13年,终于让我等到了今天——我完美复活归来的一天。
这一天原本应该是我翘首以盼的日子,为此我还特地准备要在我的门徒们面前,将那个名叫波特的小屁孩狠狠地杀死,作为证明我已经恢复到了以往巅峰、甚至更超从前的一个神圣仪式。
可是,现在是怎么回事?
我的门徒超过一半都缺席了。
波特不但没死,而且还完好无缺地在所有人面前逃走了。
然后是我眼前的这个满面虚伪笑容的**。
>他是我最重视的仆人之一卢修斯的二儿子。出身纯血家族的他,原本应该是属于我麾下的一员猛将,可是他偏偏选择了与我作对。
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毕竟像这种被邓布利多吸脑成功、**坐歪的纯血家族子弟我又不是没有见过,杀了就一了百了,问题是——
我打不过他啊!!
当然,这不代表我就怕了他了。
我是伏地魔,是这个时代最强大的黑魔王,我有不死之身,我在永生的道路上走得比所有人都要远。
实际上,我也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