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她可是那个亨利拿骚唯一的女儿。”
“我……哪里敢不喜欢。只是……”
“只是太年轻?依我看你也是一样年轻。没关系,过些年月你们就都长大了,之后想怎么样都行。唯独现在,有些事不行。”
“是。我懂。”
索菲娅的确过于年轻,只是她过去的日子吃得其实不算好,过低的身材显得更为年幼。
这件事亨利拿骚的确对初来欧陆的黑狐做了隐瞒,对于亨利,他也担心因为女儿年龄太小引得黑狐这小子抵触。亨利终究是把实情坐实了,如今黑狐无论是喜欢还是排斥,这桩**婚姻已是板上钉钉。
黑狐倒是很容易变通,公平地说这姑娘脸颊略鼓还是个尖下巴,再过几年她定能出落得很漂亮。她看起来也很腼腆,偏偏是这样的女儿是一方贵族。
拿骚男爵领当然无法由这个小姑娘管理,需要一个有能力和雄心的男人管理。
拿骚一族的方言与北欧诺斯语天然存在着共性,因为归根到底彼此约莫八百年前就是一家子。索菲亚已经与蓝狐的罗斯军队接触了一段时间,加之蓝狐不可能再让这女孩活得似文盲,刻意在教她诺斯语。小姑娘学得很快,也善于联想和对比,一批诺斯语的常用语已经学会。
她对外来者有着极强的好奇心,如今警惕荡然无存,坐在未婚夫的身边,小姑娘一下子开启十万个为什么模式,小嘴叭叭得问个不停。
“这女孩如此贫嘴?她该不会是自来熟吧?”
>黑狐觉得自己最初的预判都是错的,她其实并不怕生也会说一些口音奇怪的诺斯语。
而这就是最奇怪的!
两兄弟时隔一年半才见面,黑狐很崇拜自己的这个二哥,介于对未婚妻的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瓦解,他的想法便彻底落在了如何建功立业上。
他极为年轻,固然是个商人,少年锋利的心性尚未被岁月磨得圆滑。
吃喝一番,黑狐不加任何言语修饰,直言:“在尼德兰的时候,那个亨利拿骚撺掇我得到名为科布伦茨的据点。我坐船抵达这里就途径了河对岸的那个堡垒,据说就是科布伦茨。”
“如何?”老弟话说一半,他想要说什么蓝狐已然猜到并为之亢奋,便兴奋笑道:“你小子是想把它拿下来?现在就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