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缓慢退步。
这一情况在伯爵领的北部最为恶劣。
村庄都是沿着阿姆斯特河建设,留里克这番大摇大摆进军吸足了眼球, 越来越多的民众聚集而来。女人普遍戴着粗布头巾穿着长袍, 男人打扮得俭朴一些也都戴着皮帽。
他们不断靠近军队, 更多的孩子先大人一部跑不过, 说着弗里斯兰语一直嚷嚷着一些词汇。
留里克虽不懂本地语言,然这个词汇是各种日耳曼族群通用的,诺斯语念“brat”,弗里斯兰语念“broot”,意味面包块。
看看这些孩子脏兮兮的脸,以及那偏消瘦矮小的身子骨,精气神确实与罗斯的孩子差了太多。
恐怕当地领主并没有善待自己的民众,也可能只是因为本地人的生产力水平过于底下了。
见状,亨利拿骚急匆匆跑到队伍前面,赶紧与留里克本人做交涉:“这些村民会是我的臣民,您千万不要对他们动武。只要……把他们赶走就行了。”
“何必赶走呢?”留里克笑了笑,“这是一个机会,不是么?”
“机会?什么机会?”拿骚莫名其妙。
“你劝说我要仁慈。显然,你其实不懂什么是真正的仁慈。这些民众是来索要食物施舍的,为了吃的他们舍弃尊严。本地的领主显然不是好人。你如何?只要对他们好一点,这些民众都会拥护你。这难道不是一个机会?”
“我……我当如何?”拿骚略略懂了一点。
“给你个机会。你把这些民众尽量召集过来,告诉他们你就是尼德兰伯爵,告诉他们,跟着军队去乌得勒支!告诉他们,今日是一个伟大的日子,尼德兰伯爵接管乌得勒支,跟随伯爵军队的农夫都能领一些麦子。”
“我真要这么做?”
“你的真的愚蠢?给你机会你不听。就按照我说的做,快去!”留里克不耐烦地催促,拿骚只好照办。
水陆并进的军队暂停下来,罗斯军和丹麦军集体看着拿骚亨利这个中年家伙做表演。
毕竟在故乡拿骚就是一个事实上的村长,和农夫交流毫无障碍。他以法兰克语招呼本地的弗里斯兰人,平凡的农夫一听这番介绍,自然认定这就是个来自北方的法兰克大贵族。
农夫头一次听说“尼德兰伯爵”这一名词。他是一位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