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地”,罗斯人脱胎自瑞典,就以“船桨”给自己命名了。
蓝狐慨叹于自己的封地名字念法,与自己的家族名号古尔德颇为相似,尤其是喝醉后嘴巴不利索,“古尔德”就能读作“歌德”,冥冥之中这就是命运。
至少蓝狐不是外人,他的家族在瑞典地区经商太久,贵族们对此家族不陌生,尤其是老古尔德距离寿终正寝不久了,其崽子们已经继承家族,为了各自利益,贵族们还是要和该家族的人员打交道。
蓝狐绝非白给的废物,其人落难游离法兰克的经历,被书写成了一个小册子,还被人编成了诗歌。虽然吟游诗人的文学创作,与他的亲身经历失真很大,反倒是故事变得传奇又喜闻乐见。
一个商人战斗到最后又神奇逃脱,游离法兰克结交贵族,再带着情报劫掠城市。认识老古尔德的贵族现在嘴上不说,背后可是羡慕这个家伙,我慨叹自己的崽子为何没有这般冒险本事。
贵族们完全认同对蓝狐的册封,只是目前他还没有拿下封地,当地的人们暂时还没有臣服。
一切都只是暂时的。
留里克带着精锐军队,带着大部分贵族浩浩荡荡于清晨抵达邻湖村。
由于已经臣服,做了戈姆的伯爵就是村民们的保护人,大家对罗斯征服者的恐惧荡然无存。
恰恰相反的是,因为蓝狐针对大胆顽童的“大撒币”行为,他们分不清玻璃珠和天然水晶的区别,真以为罗斯大王是大善人,见得罗斯军队登陆,下意识以为大财主又来了,分分走来嚷嚷着罗斯大王的财富神弗雷。
既然撒钱有效,那就再撒一些,反正都是一些从维辛格瑟缴获的不值钱铜币。
撒钱行为引来混乱聒噪,终究是民众都捡到一些钱,对待罗斯军队的态度尽是感谢。
而那些战士尽是年轻高大之躯,衣装极为整洁又统一,还有漂亮的装饰。留里克特意带着剩下的常备军和第六旗队的后生仔子们,都是二十岁左右精壮男子,实在引得村庄未婚村姑青睐。
青睐可是青睐,高傲的罗斯战士只喜欢美女,就是抓了俘虏他们也是挑肥拣瘦。面对一些自发迎来的女子直接赶走,毕竟大王有令,不准和本地人发生什么交际。
于是,留里克带着众贵族接见了换了一身衣服的伯爵戈姆,以及戈姆背后的一票村庄精英长者和年富力强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