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都确定,自罗斯堡建立的六十余年,从未有过围墙。
在父亲的带领下,留里克一众人以访客的身份,进入到定居点内部进行参观。
“确实有些脏乱,还好他们不会蠢到把粪便扔大街。”
“嗯?怎么还有家鸡乱跑?这些鸡太瘦了,肯定没什么肉。但是鸡蛋……”
“他们根本没有修路,即是靠着一双脚把村子里的土地踩硬?这要是下一场暴雨,岂不是到处是泥汤?”
“唉!怎么还有人揪着兔子耳朵走。唉?这地方还有家兔(家兔就是穴兔)?”
新罗斯堡的居民比西欧的那些人更爱干净,当然这并非他们是真的懂得保持卫生的重要,它来自于传统战士文化,所谓肮脏的战士会被神唾骂。
爱干净仅仅是他们的个人习惯,整个定居点充满了混乱与繁杂。
“如果这里注定成为罗斯人未来的核心,她就必须干净整洁,还要世代流露出历史的厚重和威严。”
留里克这么想着。
他跟在父亲身后,对新罗斯堡有了最初的了解。也许身在这个时代就不能要求太高,村庄正在向城市迈进,她有着光明的未来。
对于奥托,儿子和侄子的到访堪称一个奇迹。他心情好得不得了,也对儿子等人的到访感觉非常蹊跷。
完全不必继续疑惑,奥托意欲犒劳一下远道而来的族人们,尤其是招待自己的两个年轻有为的孩子。
夜幕渐渐降临,新罗斯堡逐渐进入到沉静中。日落而息真是再正常不过,甚至居民豢养的那些没有任何束缚的鸡,也都纷纷回到自己的窝棚休息,乃至是下蛋。而居民们也在期盼着大清早可以从自家的鸡窝发现最近的鸡蛋。
唯有首领所在的长屋热闹非凡!
留里克坐在松软的皮垫子上,事到如今如今他已经对部族最传统的维京式长屋不习惯,若是盘腿而坐,那还是坐在木地板舒服。
长屋的好处就是内部比较宽大,人字形房顶的大梁上掉下来一些麻绳,绳子上拴着木头榫卯而成的吊灯,大量的青铜小托盘里,麻布头做的灯芯亮着微小的火苗,当数以百计的火苗汇聚起来,整个房子也是灯火通明。
有光照就不错了,留里克也不奢望什么。
看着自己简约款式的木头桌子上摆放的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