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外去遥控一个勇士为他代打。
他是自信心爆棚的人,其个人的实力同样也有目共睹。
哈夫根有着非常健壮的肌肉,有传闻称此人可以一顿饭吃掉一只烤羊。他总是挥舞一把并不锋利的伐木斧,莫看斧头不锋利,凭借着蛮力,他轻轻松松砍倒一颗碗口粗的树。
蛮力如此,砍倒大树不成问题,那么砍翻一个敌人也不在话下。
拜这幅蛮力所赐,他不需要多大的智谋就得到了许多部族的拥戴。因为构成部族的一个个小家庭,他们在见识到哈夫根的凶狠后,非常自愿的乐意归顺他的旗下,从而获得安全感。
就算有的部族对哈夫根带有怀疑,其麾下的大量家庭的流失是实实在在的。
因为哈夫根确实是那种传说中的勇士!
任何的生死决斗他都是亲自上阵,他手持战斧的同时,上身就只着一件朴素的麻布坎肩。
他就是有意露出自己强壮的胳膊,和上面金色的毛发。
他亦是有着完美大胡子的人,他因为赫赫武功自然而然拥有多名妻妾,所以他的胡须也被自己的女人编织成独特的辫子。
通过一番蛮力,日德兰半岛上一个又一个的部族愿意认同这样一位盟主。
假若此人只是一介莽夫,他在自己的领域也闹不出太大的动静。
偏偏这个家伙非常有抱负!
哈夫根人送外号“金毛”,不过他本人更乐意于法兰克人给他的绰号“狮子”。
首先哈夫根是没有见过非洲狮的,通过勇敢越境的法兰克商人,他知道了自己的绰号,也获悉了绰号的来源。
在遥远的南方,极致的炎热世界,有一种凶猛的野兽是那里的霸主。这种野兽的特点就是有着惊人的胡子,恐怖的獠牙和利爪能轻易要了人的命。
毕竟这些法兰克商人只是为了做生意,他们才不管自己的主子是什么“奥古斯都的继任者”,还是丹麦人的新首领“金毛狮子”,只要能在他们的土地上行商,能更少的交税,一切都不是问题。
日德兰半岛上的丹麦部族能越来越强大,愈发能和他们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亲戚拉开距离,一方面就是这些法兰克商人。
九世纪,他们是法兰克商人。几百年后,他们就是德意志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