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被砖石砸扁的样子,浑身是血,脏兮兮的,凄凄惨惨。
“啥?啥玩意?猪吃老鼠?”
余启安登时眼珠子突出,一副大受震撼的样子。
陈凌头也不抬的道:“都开始吃人的尸骨了,吃竹鼠怎么了?这竹鼠肉可比老鼠香甜多了。”很多人不知道,野猪的掘洞能力很强,尤其公猪,饿急眼了,遇到老鼠洞、蛇洞、兔子洞直接拱开。
有些不入群的独猪,独自在山林到处晃荡惯了,哪怕有的洞很深,很坚固,对它们而言也是小儿科。
特别是五六年以上的大独猪,力道恐怖,掺杂山石的土洞也能刨开,刨开洞之后会将粗长的猪拱嘴和獠牙猛扎进去,三两下子猎物就被怼死在洞坑里头了,成为盘中餐被它享用。
“现在明白为啥这猪王伤人了吧,就是因为这玩意儿荤的吃多了以后,就不喜欢吃素了。”
而且吃肉越多越凶残。
加上这年月山里都是土葬,它一旦吃到人的尸骨。
很快就会对人感兴趣。
所以说,一定程度上,那天在熊家寨的刨棺与其说是报复,不如说是那猪王是奔着食物去的。
猪王以前的猎物都在洞里,苗家先人的棺材也葬在山洞。
或许在它眼里,这并无多大的区别。
毕竟它又不会被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所约束。
这只是一头山中的孽畜罢了。
“近两天猪王伤人,这就是开始把人当成猎物来狩猎了,要是不管它,以后还会不停对人下手的。”
陈凌拍拍手站起身来,伸手一指跑到前方的狗群:“准备好吧,这畜生没走远,小金在吊着它,怕它跑了。”
野猪在山里跑起来,能一直跑一天,不饿不停。
而这种野猪王,就算在山上跑个一天一夜它也不带累的。
发现了就要及早追过去。
不然以它的狡猾程度,很难摸得着。
“好,陈兄弟,咱们分一下工……咦?是鹿?”
“鹿在偷看咱们?”
刚说要分工,他们斜后方,也就是东南一侧的山林中,忽然有‘扑通’、‘扑通’似乎是跺脚的响声。
转头一看,竟是有鹿探出脑袋,睁着黑溜溜的大眼睛,懵懵懂懂的与他们隔河相望。
见到他们望过来。
后面的几个鹿脑袋,睁着黑溜溜的眼睛刚从林子里探出来。
最前的一个已经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