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是真的。下山的野猪多了,还有牙猪带着,就会跟咱们打游击战,咱们从这边把它们赶跑吧,它们逃跑一阵之后,一看到咱们没追上去,立马就停下来不跑了,钻进苞米地就是一顿吃。”
“咱们在这边忙活,它们在那边吃,这是白忙活,你们还是去转转吧。”
“好家伙,照你这么说,那俺们赶紧到处转转去。”
“嗯,去吧,我待会儿也带着狗过去,野猪这玩意儿还是得彻底赶回山上才行。”
等村民们扛着枪匆匆离开,陈凌往土地庙后面的大坑瞧了一眼。
这大坑里是一片稀疏的树林,黑娃小金凭借着这些树木带来的地形优势,已经带着两拨狗将这两头老母猪咬得浑身是血了。
在它们两个头狗带领之下。
土狗们从无组织、无纪律的松散状态,仿佛一下子全部变成了优秀的猎犬。
分工明确,配合得默契无间。
黑娃勇猛凶悍,力大无穷,带着一帮土狗,仿佛要跟母野猪硬碰硬似的,狂吼着对着母野猪的,咬住它粗大的脖颈就是一阵撕扯。
野猪的脖颈肉最厚了。
脖子一扬,力气能把一个成年人甩飞几米远。
而且两百多斤的母野猪,皮糙肉厚,力量巨大,狂突猛进之下,按理说黑娃的这样的大狗,在它面前也只有撞死、撞飞的份儿。
但是呢,这头野猪不管怎么用力,偏偏就是甩不开黑娃。
哪怕它喘着粗气,“嗷儿,嗷儿”的扯着嗓子狂叫着,撞着碗口粗的树都在剧烈摇晃。
却还是甩不脱黑娃。
反而让黑娃在脖颈上咬出了一个血窟窿。
黑娃白森森的牙齿滴着血,异常残暴的一口接着一口撕咬着,完全没了平日里的憨厚模样。
每一口下去,都有一块血肉被撕扯下来,野猪脖子上的血窟窿越来越大,不一会儿就见到骨头了。
而黑娃身边跟着的七八只土狗,也是见血就兴奋,疯狂的叫着,撕咬野猪的前后腿,和肋骨,反正就是扑倒野猪身上,一阵乱咬。
反观不远处的小金,它们比黑娃这边的混乱,显得有条理的多。
闹出的动静并不大。
却比黑娃这边还要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