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在做什么,就强行把小猴子抱在怀里,抱到了陈凌跟前。
放下后,小猴子又想跑,其它的小金丝猴就也凑过来帮忙。
一伙子把这个小伤员按在了陈凌跟前。
像一群嘻嘻哈哈的小娃娃。
韩宁贵等人在旁边看着,不禁被吸引,再次取出照相机,悄悄的把这一幕拍了下来。
觉得这是在野生金丝猴群中难得一见的社会性表现。
等陈凌给小猴子上完药后,韩宁贵还在旁边感叹呢。
“要不是这支金丝猴群亲近你,还真没有这样令人惊喜的收获。”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想起个事情,“富贵啊,我发现伱们这里的人,很多都不喜欢猴子啊。”
“肯定啊,我也不喜欢猴子。”
陈凌说道。
“你也不喜欢猴子?我看你跟它们玩得挺开心啊。”
“啊,这个不是说金丝猴,是其它的野猴子,金丝猴见人就跑,它们又不惹人。”
他们这里的人确实是普遍不喜欢猴子。
这个猴子当然不是金丝猴,说的是山里的野猴子。
至于为什么不喜欢呢?
其实这也是有历史原因的。
猴子这东西是灵长类,脑瓜子聪明,跟人在一块时间久了,事事都学人,但是事事只能学个半分,还是不肯吃亏的性子,闹起来祸害劲儿那叫一个大。
以前有养猴子的,一个不注意就是家里就翻了天了。
在他们这里,曾经长乐乡就有人养过猴子,是从小养大的,比一般的猴子听话懂事的多,还会帮人干杂活,帮忙带娃。
按理说这样挺好,吃得少能干活,比养个人强多了。
谁知道,两口子有次给娃娃洗澡的时候,让猴子看到学了去,等两口子有次下地干活的时候,让猴子帮着带娃,这猴子就有样学样的给娃洗澡,然而就学了个皮毛,只知道用水洗,却不知道不能用开水,结果就把娃给烫死了。
酿成一桩惨剧。
这个事情传得很远。
闹到附近几个县都知道了。
本来山里的人就讨厌这些野猴子。
听到这个事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