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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牧,陈老弟,今天能认识你这个朋友,我这一趟X市就算没白来!”
“来,我们喝一杯,陈老弟,以后你一定要到我们西山省来,尤其来我们陇城,我一定好好招待你,不管你想玩什么、吃什么,肯定给你准备得妥妥当当的。”
“好,那在这里我就谢谢两位大哥了。”
饭吃到一半,陈牧已经和姚兵、瞿云勾肩搭背,好得跟认识了很多年似的。
董觉明坐在一旁看着,眼底忍不住流露出一丝羡慕之色。
他之前对这两个来自西山省的土豪百般奉承讨好,人家只当他是跑腿的小老弟,从来没有打心里把他当成一个人物。
可是现在对着陈牧,明明才刚认识,可是态度却亲热得不得了,这里面的差距……他不傻,看得清清楚楚的。
他在社会上打滚了那么多年,当然看得出来陈牧是个交际能力很强的人,不管说话和做事都让人很舒服。
不过更重要的是陈牧身上的名声,姚兵和瞿云都把他当成个人物,因此看见陈牧这么“随和”,姚兵和瞿云感觉非常荣幸,气氛也就来了。
董觉明心里多少有点嫉妒,陈牧的年纪比他还小很多,可他却要哥啊哥的叫着,简直跟小弟似的,别提有多跌份。
这让他暗暗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混出头来,再也不能像今天这样低人一头了。
陈牧和姚兵、瞿云三个人聊得热络,曹钰在一旁倒是没怎么说话。
董觉明一边向曹钰敬酒,一边问道:“曹哥,今天你和陈哥去恒美大厦做什么?”
曹钰想了想,说道:“那是我一个朋友的物业,我和陈牧就是过去看看。”
“哦?”
董觉明心中一动,问道:“曹哥,你们想买恒美大厦?”
曹钰笑道:“就是随便看看。”
董觉明感觉有点不好了,虽然曹钰没有露任何口风,可却已经让他产生了一点危机感。
曹钰是什么人,他之前找人打听过,所以很清楚。
陈牧就更不用说了,在他眼里就是大财主,他辛辛苦苦从西山省请过来的姚兵和瞿云都没办法和陈牧比。
如果曹钰和陈牧看上了恒美大厦,那他的事情可就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