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审判(3 / 3)

如欺压刘恢亲人,刘恢定给大家做主。”

刘恢的话,让不少人由麻木转为震惊还有少数人默默抹泪。

“田院长,把这畜生的罪行念给大家听。”

“喏”。

“刘喜,男,现年38岁,建宁元年(168年),刘喜23岁,其父刘奎去世,刘喜接掌家族。

建宁二年(169年),刘喜喜欢上村中一女子王氏,王氏原本有丈夫,刘喜将其逼死,王氏最后跳河身亡。

建宁三年(170年),西华村大旱,刘喜接粮食给村中百姓,要求大家签借据。

然而借据被他做了手脚,和百姓了解不符,借据里要求,如果三月内不能归还粮食,一斛粮食抵一亩地。

事后,百姓找他说里,他让手下一帮人把闹事百姓打得半死,至此之后,百姓不敢上门说理。

经查证,他的手下全是一群亡命徒,大部分做过山贼。

从此以后,越发不可收拾。

建宁五年……”

随着一桩桩刘喜做过的事情被翻出来。

很多百姓嚎啕大哭,因为翻出了大家的痛。

“畜生!”刘恢怒道

“像你这样的人,也配称为人吗?”

此时的刘喜早没有一开始的嚣张,两只脚不听打颤。

看着台下激动的人群,刘恢大声喊道:“百姓们,你们放心,今天就是给大家主持公道的,你们的仇就是辽东府衙的仇。

大家先不要激动,听田院长接下来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