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血族对人类食物无感,可姜蝉还是要尝试一下。若是真的吃不下,她也就放弃了。可那天吃草莓的时候,她还是能够吃到甜味的。
虽然这股甜味很细微。
忙活了两个小时,带回来的野猪才被姜蝉全都处理好。排骨、内脏、脑袋、猪蹄等等,全都收拾齐整了放到一边。
顺手切了一块大约在三斤左右的五花肉,姜蝉走进厨房,准备做一道大菜。
也许是为了讨姜蝉的欢心,庄园里的生活用品倒是很齐全,甚至厨房的各种调味料都有。只是让姜蝉郁闷的是,这里没有酱油,想来要做出正宗的红烧肉,得要她将酱油做出来。
酱油怎么做?姜蝉隐约有点印象,可还需要尝试一番,首先她得要有豆子。关键是她现在连种子都没有,毕竟原身是走贵族小姐路线的。
>用厨房的调味料做出来一盆红烧肉,当然颜色上肯定是要打一个折扣的。姜蝉的嗅觉格外敏锐,这灵敏的嗅觉啊。
叉了一筷子五花肉,姜蝉试探着咬了一口。肥而不腻,她还是能够吃地出味道的。这么一来,姜蝉的眼神蹭蹭地就亮了。
有饭吃,谁还乐意再一直吃毛血旺啊?况且她感觉,就算是吃这些食物,她也能够有饱腹感。
这已经很好了,人生若是没有美食,无形中就少了许多满足感。
厨房里有姜蝉刚刚烤好的白面包,两片面包中间再夹着五花肉,就是简易版的三明治。一连吃了三块三明治,姜蝉才放手。
在原主的父母还在世的时候,姜蝉不打算出去游历。为人子女的,总要送父母最后一程的,所以在庄园常驻就很有必要了。
既然这样,那就要让自己在这里住地舒心。她记得这附近好像有一座小镇?这么多猪肉,她也吃不完,留一些,其它的全都处理掉好了。
清晨,姜蝉驾着卡洛斯贡献的马车驶出了庄园。她舍弃了女子常见的大摆裙,穿着很是简便,外面罩了一件大大的斗篷。
斗篷拉上去,只能够看到她白皙的下巴。
马车里放着昨天打回来的猪肉,姜蝉顺手将原主的细软都带上了,虽然森林附近荒无人烟,可万一有谁闯空门呢?
这个时代的冒险者还是不少的。
昨晚她已经看过了,原主私奔出来也没有带多少金币,全部身家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