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是我刚刚买来的早饭烤饼,还有浓汤,小姐趁热吃。”
姜蝉在桌子边坐下:“你也坐吧,这一大早就出去忙活了?”
“也不算忙活,就是熟悉一下这个小镇,我已经去车马行看过了,买了一辆马车,花了五个金币,还买了一些食物和水。我打听过了,从达佩斯小镇到最近的小镇,要走三天的时间。”
姜蝉吃了一口烤饼,焦香焦香的。她眯了眯眼睛:“昨天我们不是在小酒馆看到了许多佣兵吗?有没有商队经过这里?我们能不能跟着商队一起走?这样我们也有个保障。”
>泰斯一拍手:“这是个好办法啊,我现在去老兵酒馆打听下。”
也不等姜蝉说话,泰斯就匆匆忙忙地出去了。姜蝉失笑,也不管他,继续吃自己的早饭。其实按照她的意思,如今的她们最好是跟着商队走,商队有佣兵们跟着,她们的安全也能够得到保障。
要是实在没有商队,她们也只能够独自上路,就是这样子危险一些。更何况在到达神庙之前,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就是神庙。
谁都有脑子,你一说自己的目的地是神庙,再一结合你的种族,大家就知道你觉醒了种族天赋,到时候等着她的就是沦为待宰的羔羊。
在没有能力之前,要学会隐藏自己,必要的时候学会抱大腿,这一点并不可耻。姜蝉这个人既能够端得住架子,必要的时候也放得下身段,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活下去。
到了中午饭点儿,泰斯才回来了。
“我打听过了,镇上是有一个商队到帝都的,但是他们两天后才启程。我和商队老板谈了下,他要十个金币,才顺路带着咱们,并且我们要有自己的马车,不能掉队。”
姜蝉敲敲桌子,看着这个主意很正的追随者:“你是怎么想的?”
“我已经给了商队老板罗斯十个金币了,我们约定好了两天后的上午出发,在老兵酒馆门前集合。”泰斯挠挠脑袋,露出尖尖的犬牙。
“就按照你说的办吧,至于路上需要的干粮和水源,我们也要准备好。”
泰斯:“我还买了两口锅,也方便小姐路上吃点热乎的。”
“你想地很周到,这些金币给你,路上总是要花用的。”昨天给了泰斯二十个金币,估计已经花地差不多了,姜蝉又给了他十枚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