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军火生意(2 / 3)

都抓走吧。

就这样,亚伯一路顺利的来到了港口。

在港口处停靠的船只倒是不少,人们来来往往的也十分热闹。

其中大部分的都是商场,客船则稍少一些。

甚至于他还看到了两艘挂着海贼旗的海贼船,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停靠在这里,似乎根本不怕海军来抓捕的样子。

这其实还要多亏了白色城镇。

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为了掩埋弗雷凡斯的秘密,放任周围邻国向其发动战争,为此还专门调走了附近的海军,用这样的借口不参与救援。

如果出现纰漏的话,完全还可以借助海贼之手继续赶尽杀绝!

计划可以说是万无一失,弗雷凡斯也确实没能坚持下来,被烧了个干干净净。

所以在新的海军到来之前,这座岛上出现海贼的身影根本就不足为奇。

在港口转了很久后,亚伯才准备回去。

他发现能够出海的方式就那么几种:

1、自己弄条小破船或者做个木筏,出海后就完全听天由命,哪怕是一个浪直接打翻也得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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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pass掉了这种方式。

要是以这种方式出海,那他宁愿留下来继续被通缉。

2、花钱买票,直接坐客船离开。

优点是胜在安全稳定,但缺点是有暴露身份的风险。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没钱!

这就是**的悲哀,寸步难行,唉。

3、想办法给自己换个身份,比如加入那两伙海贼,然后顺理成章的出海。

亚伯倒是不排斥海贼这个职业,但他和罗的年龄无疑是硬伤,一般的海贼势力都不会收留毛头小子。

而且一旦表明身份的话,很难说他们被通缉的经历到底是加分项,还是会被对方扭头就卖了。

亚伯可不相信大海上这些海贼,每一个都和主角路飞那伙人似的,到处行侠仗义,高喊梦想和自由。

事实上,阴险狡诈、无信恶毒才是大部分海贼的共同标语。

他们两只小绵羊搞不好就弄成了刚出虎口,又入狼窝,那才是真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