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事务所签的新人,这种条件自然是NG。
对艺人来说,出道一次性签五年合约,这是非常基本的操作。因为培养一个新人是需要成本的,从无到有,中间的投入非常之大,如果合约期限过短,新人刚培养好就约满走人,公司得不偿失,那样自然不行。
当然,在曰本,翅膀硬了想飞,大概率是会被事务所给折断翅膀收拾的爬都爬不起来,除非傍上什么大佬,否则想都别想。
霸道点的事务所,在签合约的时候其中还会有一条,那就是即使约满解约,也要有一到两年的时间不能出现在四大民放,既是所谓的防竞争合约。
如果是得罪了原事务所而不是好聚好散,对方又刚好有势力的话,就算两年期限过了,说不定还能继续封杀下去,五年不是梦。
更新换代这么快的艺能界,别说五年,两年不上电视就基本可以凉凉了。
不是曰本艺人对事务所忠诚有契约精神所以不搞一红就打违约官司这种没操守的事,是事务所的力量大过一切,小胳膊拧不过大腿罢了。
签艺人要定死合同,但是签作曲家,宽松一些也无妨。因为作曲家不怎么需要这种培养成本,更像是作为员工招进来的,但即使是招员工,也没人喜欢短期员工,所以,真要是一年一签,对岩桥慎一来说很吃亏。
但是,要是在合约上弄得不愉快,也没意思。岩桥慎一想了想,给了栗林诚一郎一份有点特殊的合约。
在一年内,让栗林诚一郎能够以作曲家的身份在业界出道。如果这点做到了,那么合约在下一年年度结算的时候自动续签一年。
之后,在每一年都让他持续有作品发表的前提下,以这种方式续签直到五年。
但是在这期间,待遇方面条款,使用的是第一份合约的内容。
如此五年之后,GENZO拥有优先续约权,如果还继续留在公司,那么根据他那时的成绩,再更换全新的合同。
不过,如果连续两年栗林诚一郎不能有作品发表,那么合约就在下一年年度结算的时候解除。
这样一来,栗林诚一郎也不必担心绑死在这棵前途未卜的树上,岩桥慎一其实也没什么损失,却用这种方式安了栗林诚一郎的心。
>当然,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栗林诚一郎还有每月要交付出多少曲子这样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