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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时,就听云战继续说道:“合同第四页,第三项,第三条:镇北关下辖十八县,实施战区管控。
居民出入所在县镇,需居住地,所在乡县,以及北境战区对外协调部三方联合审批。
且根据居民需要**事情的轻重缓急,酌情甄别,发放离乡通行证。
这里的括弧,劝你格外注意一下:第一,离乡申请必须理由充分,且绝对真实。
若有发现上报不实信息者,以通敌罪论处,按照罪名严重程度,最高可就地格杀。
第二,严格遵守离乡证上标注的离乡时间和归乡日期,逾期不归者重罚严惩不贷。
晚归一天抽30鞭子,晚归两天抽100鞭子,晚归三天就地格杀,绝不姑息。
第三,离乡证必须要保存妥当。无论原因,但凡丢失,轻则重罚,重则丧命。”
听着云战巴拉巴拉的侃侃而谈,杨芳整个人都傻了!
之前那即将住进豪宅,尽享奢华的自得快意,
全都在这一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剩下的就只有懵逼和难以置信。
继承一栋豪宅而已,谁又能想到竟然会牵扯出如此之多的规矩限制?关键是这些规矩是那样不近人情,刻薄残忍!
杨芳飞快的在脑海中将有关这套房产的各种规矩,细致的,好好的捋了一遍:
这房子她不能卖。
她也不能往外租。
她更加不能以这房子的原主为噱头吸引人来参观,以此牟利。
她必须得自己住在这房子里。
住进来还不算,她还要守规矩。
遵守那些苛刻且不近人情的规矩!
而且你还不能到处乱跑,
想出一趟远门,还得去申请那该死的离乡证。
最可悲的是什么?
最可悲的是这倒霉的房子没有电,没有水,没有煤气,没有wifi,没有任何现代化电子以及科技设备;没有一切,一切都没有!
住在这种地方,跟住在监狱里有区别吗?
当然,如果你细究这个问题的话,答案是住在这房子里,跟住监狱,真的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