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开庭(3 / 3)

起诉状所说。

李俊风于两年前,收购了位于星伟街的一块空地。空地面积二十丈见方。

随后李俊风对空地进行了建设,建成小楼一座,共建成商铺一间,休息住宅一小套。整体面积足有四十丈左右。共花去建设银两三千两。

商铺定名为俊风布行,两年间盈利,共分红两千一百四十七两。

本商铺于年前开始洽谈转让,转让金额五千两。

于两月前,去往税帛司预交税款时,被告知需要交纳两千两税款。因觉得税帛司计算金额不准确,因此提起诉讼。”

听小吏论述了这么久的案情。

估计大家都准备的差不多了,郑元凯道:“两位当事人,对这个事情可有什么异议啊。”

李俊风和戴奇邃都摇头,表示没有异议。

然后就听郑元凯道:“但现在只是预交,所以双方还在协商阶段,因此不算是行政诉讼。不知二位有什么意见。”

只听孙奕道:“回禀大人,本案已经进入了诉讼阶段。”

听孙奕这么讲,郑元凯眉头一挑道:“根据法令,税帛司的事情,首先要税帛司进行复议,然后才能提出诉讼。你们已经复议过了吗?”

孙奕道:“是的大人,首先这个事情并不是协商阶段了,税帛司下达了预交税款的通知书了已经。所以已经算是作出了税务的行为。其次李俊风,也已经直接向税帛司提出了异议。

后经税帛司告知,异议无效。维持预交税款通知书上的金额,这才提起诉讼。因此,本案已经合理合法的进入到了诉讼环节。”

二人一问一答,很快就确定了案件已经进入了诉讼环节。

不然根据规定,郑元凯可以直接驳回李俊风的诉讼请求。

因为压根还不是一个案子,当然就没必要审理了。

而现在孙奕的回答,直接切中要点。

让推官厅有了关于这个案子的审理之权。

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这个案子可以正式审理了。

这个案子的判决,也会对税帛司产生实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