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元浩正要离去,巴伦克尔像是回魂一般,又道,“大爷说得对,对了,还有一句话他让我告诉你,别耽搁太长时间,否则的话,他会撕票。”
任元浩收起长刀,径直从破烂的玻璃窗上一跃而下,等到巴伦克尔跑到窗前,任元浩已经消失在炎炎烈日曝晒下的巷弄之中。
……
约莫到了下午两三点,任元浩和紫苑出现在马棚里。
听说这里有着整个沙之城最好的马匹,是汗血宝**后裔,脚力强劲,不遇到沙尘暴,不迷失方向的话,只需一日便可穿越西荒沙漠到达西陵市。
可巧的是,贩卖马匹的伙计,竟是和任元浩喝过火烧刀,吃过烤羊肉的勇士,名叫阿木央。
他牵来两匹骏马,远远看去,枣红色的马匹在一阵急奔过后,流出的汗液果然如血般殷红,绝对是世间良马。
“这两匹马是我们这里脚力最为强劲的了,”说到这里,阿木央一阵哀叹,“其实在三个月前,我这里还有三匹更好的骏马被三个姓商的男人买走了,那三匹马可是日行千里的奇行种,两位牵着的,却只能日行八百里。”
“姓商的男人?”紫苑如遭电击,整个人都变得异常激动,突然倾身抓住阿木央的衣领,取出包里的一枚天鹰翱翔的徽章问道:“他们是不是都有这个家徽!”
“姑娘,你、你怎么会有一模一样的徽章?领头的好像叫商洛水。”
阿木央说完,紫苑突然踉跄后退,仿佛自语道:“不可能,他们都在五年前死在了一场沙暴之中,你一定是骗我的。”
“姑娘你冷静点,我以胡狼天神的名义起誓,我绝对没有乱说,而且一般买那种良**,我都会特别关注,他们当时很急的样子,买下马匹之后,便匆匆赶往古尧市了。”
阿木央眼瞳极为澄澈,确实不像是说谎的样子,而且他根本没有任何说谎的意义。
紫苑突然颓坐在沙硕之上,哭得像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