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一下,这种方法也是可行的,不算是寄人篱下,或者说今天是所谓的寄人篱下,明天就反过来,对方的产品和我们的产品搭配出售,一样。这不叫寄人篱下,这叫强强联合不行么?
我说:&ldo;这种方式很好,但是要注意和我们联合的对方不应该和我们的产品有定位上的冲突才行。而且,对方最好是具有重复性消费的对方,或者是具有延伸性消费的特性,比如说消费者不消费了,可以转让该项资格,当然我们可以设定这种转让的标准,就是提前多久来核定该项消费。哎,这支烟还真有醍醐灌顶的功效,怎么一下子就出来方案的设计了?&rdo;
我想了一下,这种方法也是可行的,不算是寄人篱下,或者说今天是所谓的寄人篱下,明天就反过来,对方的产品和我们的产品搭配出售,一样。这不叫寄人篱下,这叫强强联合不行么?
我说:&ldo;这种方式很好,但是要注意和我们联合的对方不应该和我们的产品有定位上的冲突才行。而且,对方最好是具有重复性消费的对方,或者是具有延伸性消费的特性,比如说消费者不消费了,可以转让该项资格,当然我们可以设定这种转让的标准,就是提前多久来核定该项消费。哎,这支烟还真有醍醐灌顶的功效,怎么一下子就出来方案的设计了?&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