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他在摸索经验。
只要时机成熟,他把地窖里的小黄鱼一卖,立马就能开个全国最大的养兔场。
“考去京城,你也在京城开养兔场。”
林谨言不可思议的看向孟海生,他实在是想不明白,孟海生为什么就跟养兔子杠上了。
刚才听林慕澄说过,孟海生前段时间去静南市进了一批羊毛衫,赚了不少钱。
按理说倒卖衣服会比他养兔子更赚钱才是。
“开到京城也没什么不可,现在三环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土地,到时候我建个几千,上万平的养兔场,也不是不可能。”
“三环以外倒是可以,可那都郊区了,你在市里上学,跑郊区养兔子,还不够麻烦的。”
“大哥你就放心吧,我早有打算。”
孟海生懒得跟林谨言解释,他去京城开养兔场,除了那几只兔子,更重要的是地皮好不好。
养兔子的钱他要赚,地皮升值的钱他当然也要赚。
他赚钱的路子可多了去,孟海生就算现在说了,林谨言怕是也不信。
林谨言见孟海生一副信心十足的模样,心想先让孟海生折腾吧。
等他和林慕澄一起考去京城,见过京城的新鲜事物,他怕是会立马改变主意。
“慕澄生孩子时,我爸妈不一定能来,不过我最近都在静南市,你可以给我学校打电话说一声,我会尽快赶过来的。”
林慕澄怀的是三胞胎,林谨言心中也颇为忐忑,害怕林慕澄有什么突发事件。
按照林谨言的想法,林慕澄能去静南市待产最好,不过现在她月份大了,着实不适合奔波,他只能打消这个念头。
“行,等慕澄生了,我肯定会打电话给你报喜的。”
茉茉皮了一天,晚上早早就睡觉了,睡觉的时候,她都没舍得把手腕上的金手链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