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那个小女孩,拉着我的裤腿,落着泪看着我说:叔叔,帮帮我。
你知道,我见不得这个。”ωωw.
韦德耸了耸肩,喝了一口酒继续道:“我单枪匹马闯进乌蛇帮老巢,帮她救出被绑架的老爹,为此脸上挨了几刀。”
说着,他指了指脸上狰狞的刀口,超过十厘米的巨大刀疤横穿眼睛在整个脸部留下条长长的伤疤。
“说起来也巧,城里有个医生听了我的事后,免费帮我换了义眼,要不然我现在还是个独眼龙呢。”
白歌握着酒杯,听着韦德过去在加麻大首都渥太华当佣兵的往事。
给这个义薄云天的佣兵倒满酒杯,白歌问起其他城市的情况。
韦德晃悠脑袋回想渥太华的情况,把哪里的情况说了出来。
“都一个样。黑帮,地痞流氓,还有公司。
没完没了的自然灾害,那天起床一看,贷款买的车被篮球大的冰雹砸成碎渣。”
“比起太平州?”白歌和他碰了下杯子。
一口饮尽酒水,韦德对比起渥太华和太平州的区别。
“文盲比这少一些,那里的教育不错。
其他的和这基本上没多大的区别,都是一个吊样。”
渥太华那片烂地,每天都是没完没了的枪击,绑架,仇杀。
把自己打包上市的警察部门完全把自己当做企业家,已然不是以前那个保卫市民的好人家了。
开车上街走一趟,都能被他们勒索敲诈一遍。
“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在夜之城做大买卖?”了解这个世界其他城市的现状和夜之城没什么差别后,问起他以后的打算。
韦德听到白歌这句,眼神闪过一丝兴奋。“我现在打算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团队,但刚才那些人我压根看不上眼,看着就没一个好货。”
说完期待的看着白歌,希望他提出邀请。
但白歌压根就没打算让别人加入自己的队伍。
“那祝你好运。”
之后和韦德继续聊起渥太华的种种八卦趣事。
韦德虽然没接到最想要的邀请,不过好在已经在一张桌子上喝酒了,来日方长嘛,以后有的是机会。
.....
两人从中午一直喝到傍晚,白歌因为改造的原因,没什么感觉,倒是韦德,现在脸上已经红了一片,靠在座位上意识全无。
他从韦德这里了解到很多佣兵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