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这关系并不大。
要说吴四宝其行事风格,实则比李士群还要过之而无不及。
当时,他还跟着季云卿之时,自身并没有太多嚣张的本钱,倒还知道蜷起尾巴来。
可当季云卿将他推给李士群之后,就跟着其一起狼狈为奸。
李士群也堆起颇为信任,很多不便于他出面的事情,尽都是交给吴四宝去做。
前言有说,吴四宝是李士群手下第一条恶狗,一点也不为过。
因此,正是有了这层关系,他更是嚣张不已。
一处处长万浪生也要给其几分薄面,足可见一斑。
今儿对他来说,犹如打了一场打胜仗一般。
监狱中血流成河,他就更加的兴奋不已。
于是晚上收工之时,就带着一众狗腿子潇洒去了。
苟旬作为他眼中的功臣,今天自然也是众星捧月一般的对待于他。
本身苟旬就唯他吴四宝马首是瞻,今天再得吴四宝夸奖,心中自是高兴不已。
虽然没有明说今晚的晚宴是专门为他而设,但是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吴四宝对他的犒劳。
就这样,在众人的轮番攻势之下,苟旬今天喝的就有些多了。
喝完酒,有人提议今晚找个地方搂着女人睡一觉得了。
然而,就算醉醺醺的苟旬,也立即拒绝了这个提议。
不是他不好这一口,而是他很清楚,日子不该是这么过的。
今朝有酒今朝醉,当然很是快活。
但是,万一那天身上没有钱财傍身,还他**怎么快活?
到那时,岂不是望着女人空流泪?
今天能省就省,尽量把不花的钱都攒下来。
只要手上有钱,哪怕是自己七老八十,还怕找不到姑娘伺候?
因此,他就此养成了一个习惯。
场面的事情,可以不去的就尽量不去。
吴四宝给的打赏钱,能揣在兜里的就尽量揣在兜里。
酒足饭饱和众人分别,苟旬抬手招了个黄包车就晃晃悠悠的往家里赶着。
不多时间,到达了住所,打开大门一摇三晃的往正厅走着。
苟旬住的地方,条件也不算太差,闹市中的一处小院子。
院子虽说不算太大,但一个人住着,就显得有些宽敞无比了。
推开正屋房门,苟旬习惯性的拉了一下电灯,屋内的白炽灯并没有像往常一般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