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话嘛,啥就有心无力了?对人家也太不公平了。
人家那不是第一次亲力亲为嘛,一点也不体谅人!
竹小春拿着笔,恨恨地在纸上戳呀戳的。
反正这一页账,错的地方也不只一处了,戳!
唐治往右手边的侧案指了指:“来,帮我干点别的。”
“哦。”
狸奴绕到案后坐定,提笔道:“写什么?”
“买奴契!”
狸奴本以为是一份很简单的买奴契,却不想,这一份买奴契,叫她足足写了一上午,手腕都快累折了。
这里边也太多人了呀,每个人都要列明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来源。
李家的人在外边排着队,除了被唐治列为不赦的那些人,如李森之外,要一个个的进来报给她听,狸奴则一一记录在那份契约上。
其实这契约应该一人一份,不过唐治当然有这个特权,他还就全写在一份上了,谁又能挑他的毛病。
不仅如此,唐治还下令,让新任成州刺史秋易,带着相关市司人员,带着大印,赶来李家堡现场办公。
因为私契写完,双方画押之后,这时也还没有产生法律效力。
需要主人带着奴隶去官府市司,换取“市券”,缴完了税,这才算是完成了买卖,官府再颁发官契。
从此,主奴身份既定,受朝廷认可、官府保护。
为什么要带着奴仆去官府呢?因为奴婢买卖,是符合大周律法的,大周认可奴隶买卖。
但是,为了防止非法买卖人口,必须要奴隶对市司官员亲口承认,是自愿从“良人”变成“**人”的。
官契一旦生效,便“奴婢**人,律比财产,从此一切由主人处分。”
在主人主动报请官府解除主奴关系之前,奴婢不能自主改变“**人“身份,不能嫁良人为妻,亦不能娶良人为妻,否则都会受到律法严惩。
如果是在奴隶市场买的奴婢,还要有“保人”或“中见人”签名画押的,但是李氏满门与唐治之间,属于双方洽谈完毕的,那就不需要了。
成州市司的官吏可不敢写一张笼统的官契,于是照着那私契一份份地写,一份份地盖章,忙得不亦乐乎。
唐治在李家堡足足待了五天时间,实在是因为有太多善后事宜需要处理了。
李家的人除了极少数顽固份子,全都向现实低了头。
或许,他们未必都是为了偷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