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二章 十年之约(2 / 3)

凡仙逆 叶yu 1102 字 2023-08-23

青蟒说“夜枫”,黄枭自然就是有了和对方说下去的兴趣,道

“应该是,他之前爆发击杀那个废物仙族武吉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

青蟒道:“我也是,但是夜枫魔王最擅长伪装,如果他不是主动现身,即便我们全力去神识探索也搜索不出其行迹。。。”

看着青蟒那欲言又止的样子,黄枭嘴角邪恶地上翘,讥笑道:“你想说,之前就该打破约定,在那出口处等着他?”

青蟒的确是这个意思,所以面对黄枭的嘲讽,也是讥笑回应道:“你不也是?”

黄枭道:“我和你不一样,我要见他,只要把这洪荒仙域杀得只剩最后一个人,那就是他了!”

。。。

叶枫当初不想和她们三个纠缠,于是和他们三人约定,十年打一次,认真地打一次。但是条件是在此期间不得再来骚扰自己。虽然在魔界,约定和屁其实没有什么区别,恶魔从来也不会相信什么约定,他们只相信眷属那般有着明确的血之契约的东西。

魔界是一个极其现实的地方,比如“只有死人才不会把自己的秘密说出去”等等等等。

恶魔喜欢从反面去讨论一件事情,如果这件事情从反面可以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去认可那件事情。

比如从属、眷属问题,如果一个眷属背叛他们没有办法立刻反制处理的话,他们就不会采取相信的态度,所以他们有了血之契约。一旦血之契约的眷属背叛,那么作为主上可以通过契约立刻处死叛徒,行之有效。而一个不愿意订立血之契约的眷属在魔界可以直接视为叛徒,杀之。

所以血之契约这种东西被魔族之人普遍接受。所以在魔界是没有单方面的仁义信用,若没有反向措施,一切都是虚言。

那么人类就可以沾沾自喜?人类就是仁义信用的种族了?有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很可惜,不是。在人界,若没有切实有效的反向制约手段,约定也一样是废纸一张。很多时候,人界还不如魔界来得实在

举个例子,以前有一个叫“久小”的地产公司,一开始信誓旦旦地声称,“我的一切是社会给的,我要回馈社会,报答百姓”。人前说人话,人后办鬼事。后来直接30亿撬动两万亿,最终欠巨款老总携款跑路,把沉重的债务转嫁到百姓和社会头上。你踏**就是这么回馈社会报答百姓的吗?

试想如果一开始能有足够实际的、不被利益冲昏头脑的反向制约措施,会那般如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