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布满颗粒状的果实,颜色金黄、颗粒饱满、鲜嫩多汁,也有些玉米的颜色是白色的。”
“你刚才说的玉米本王在北川国见过,北川人管它们叫苞米,因产量很低,根本没人种。”
墨寒舟听完沈南希的描述,便想起玉米是什么?玉米的产量比芋头的产量还要低,农民根本不爱种。
“那是他们不会种,不同地区的种植条件是有差异的,比如太新城,就可以种两季玉米,再比如九南城,它不仅可以种玉米和小麦,还可以种水稻。”沈南希闲着无事,就喜欢研究千盛国的地理书籍。
她发现千盛国真是个好地方,只不过还没人发现它们的价值。
“殿下,您是不是搞错了,太新是不毛之地呢,哪里适合种粮食。”
“你别小看那些不毛之地,一旦开发出来,就有机会变成第二个九南城。”
曾经的九南城也是不毛之地,经过几代人的开发,九南城终于变成繁华的城市。
“你既然对种植感兴趣,那你就说说大田适合种什么?”墨寒舟对沈南希说的玉米特别感兴趣,他打算试一试。
“大田以山地高原为主,它不仅适合种小麦、玉米、土豆、荞麦和薯类,还适合种油茶、漆树和核桃。”
沈南希没有实地考察过,只能凭她掌握的知识来判断,大田属于喀斯特地貌,它虽然有水田,但分布不广。
沈南希说的每一个字,墨寒舟都视为珍宝,他觉得沈南希比那些农官还专业,他想了会儿,就让严青书给北川的探子写密信,让他们想办法把玉米种子全部买过来。
“康宁,你留下来用晚膳,本王让陆姑姑给你选护院。”墨寒舟还想再聊聊那些农作物,他有种预感,眼前的少女会给千盛带来新希望。
“阿涛,你去备晚膳,本王带康宁逛逛寒王府。”
还没有等沈南希回答,墨寒舟就站起身。
“冉大哥,我帮你备饭菜。”冉涛给小石头递眼色,小石头立马闪人。
一溜烟的功夫,整个大厅就只剩沈南希和墨寒舟。
墨寒舟直勾勾地看着沈南希,沈南希有些不自在。
“寒舟哥哥,你上次不是说要带我去库房选珠宝吗?”
“本王现在就带你去。”
墨寒舟对沈南希微微一笑,沈南希看呆了,他往前走的那瞬间,沈南希忍不住惊叹,这世间万物和他相比,都黯然失色了,他不愧是千盛第一美男。
出了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