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海快骑——广生级防护巡洋舰(2 / 2)

1895年的3月份,已经债台高筑,穷途末路的日本**对清国发出了和谈请求,清国也觉得要给日本留个面子,便同意了日本的谈判请求。

日本人本以为在谈判桌上,能够从清国讨到战场上拿不到的东西。

但是让以伊.藤.博文为首的日本代表却惊讶地发现,清国代表像在大东沟海战上大杀四方的北洋海军一样咄咄逼人,第一轮谈判就张嘴要出赔偿清国2亿两,**3000万两白银、琉球复国的要求。

虽然日本人肯定不同意,但是清国全权谈判大臣李中堂可不慌,每次谈判破裂,他便让北洋海军去武装拜访一下日本的某个港口城市,北洋海军甚至连海防形同虚设的东京都去了好几回。吓破胆子的日本朝野最终接受了清国提出的条件,于1895年5月1日在上海签订了中日上海条约。

上海条约主要条款如下:

1、日本赔偿清国1亿7000万两白银,**3000万两白银,分10年付清。

2、日本势力退出中国东南沿海,琉球王国正式复国。

3、清国在日本享有治外法权,日本**允许清国在东京设立清租界。

4、日本海军仅保留5艘800吨炮舰,其他残余军舰,均移交给清国海军。

5、日本向英国订购的2艘君权级战列舰订单取消。

6、自条约签订之时起,清国和日本双方将战俘遣送回国,双方海陆军立刻停止一切敌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