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固然雄才大略,财政上由于元末明初特殊的形式定下了实物赋税制也就罢了,偏偏他还搞了個祖训,让后世子孙不得轻动。
在物资匮乏的阶段,实物的流通当然是符合庞大帝国财物需要的。
但帝国恢复到一定经济水平之后,仍旧死守着实物赋税制度,那就有点离谱了。
而它们能被保留至今,只在有些方面折银,那自然是由于帝国的高管们发现这样很有操作空间。
拿金花银举例。
财计大事,莫过于禄饷。大明财政收入,首先可以大体划分为两个大方向:一个是给皇室宗族的岁供,一个是其他。
皇帝为了自己的生活,紫禁城里的主仆都靠皇帝养着;为了坐稳江山,要给在京的文武群臣发俸禄,要时不时赏赐,要负担那些只对皇帝负责的部门的开支。
都城还在南京时,啥都是朱元璋的,那个时候户部还没有太仓库,他尽可支配。
朱棣迁都北京后,财税重心却在南方,那么就要运大量钱粮物资到北京了。
皇帝、妃嫔、皇子在北京,大多数勋戚在北京,还有那么多的京官、京营。
他们的消耗是个巨大数字。
整个大明,田赋约在两千七百万石上下。这其中,约四成要留在地方,剩余六成则需解运。
这六成之中,又有四成征收自北方,基本要用作九边军粮;剩下六成约一千万石,百余万石留南京,剩余本该悉数解运到北京。
但一条漕河,一年运力大抵也就运四百多万石粮入北京。
而粮食从南面运到北面,一路上解送、损耗也是个巨大数字。
正统初年,朱祁镇还年幼,官员们想了个法子:运力不够,而漕河运粮主要便是为了皇帝岁供和京官、勋戚、京营俸粮,顺带供应都城百姓。
京城其实每年也吃不完八百万多万石粮食,粮食放着便坏。
不如这样:把该解运至北京的四百万石粮食,四石粮食折银一两,计有百万两,直接运银子到京城。这部分银子,全给皇帝,那么还可以再运粮四百万石抵京。
既满足了京城的粮食所需,又完成了田赋收入该有千万石解送至两京的任务。
没什么大问题,年幼的朱祁镇和当时的张太后也不懂太多,开心地接受了。
至此,大明帝国定额的田赋里,差不多有百分之十五的份额永久地固定了下来,折银百万两解送京城入内帑,是为金花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