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讨厌蟋蟀,更谈不上害怕,甚至很喜欢。喜欢到什么程度呢?曾几何时,一顿没这玩意儿我都浑身难受。
小时候在老家农村,每到农忙时节,也就到了这小东西出现的时候。
大人们在田里忙活庄稼时,我和小伙伴们就忙着抓这个,大人们忙多久的庄稼,我们就抓多久的蟋蟀。
抓到以后拿回家里,抓住这小东西的小脑袋轻轻一拧一拉,脑袋连着一串不能食用的内脏就一起出来了。
把这些无头残尸泡进盐水里,冲洗干净拿出来晾一晾,起锅烧油下锅开炸,炸完了稍微撒上那么一点点盐就可以吃了。
香,真香,香到我刚刚看见那只落单的蟋蟀时,脑子里出现的第一个画面就是它被炸完以后的样子,口水分分钟往外冒。
但是在墙缝中看到密密麻麻这么大一堆,口水瞬间就变成了冷汗,这场景…多少有点违背我对这小东西的了解。
蟋蟀不是蝗虫,他们不扎堆,虽然在应季的时候也是成片成片的出现,但大家都是各玩儿各的,很分散,想抓到足够一盘菜的量的话,我是得满地跑上小半天的。
而且这东西很胆小,人类稍微一靠近,它们就会变成年轻时的蔡依林,‘旋转跳跃不停歇’,根本安静不下来,绝对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聚在一起,而且还这么不爱动弹。
还有一点就是,这东西是会叫的,平时没事儿就叫,但这么多聚在一起,竟然没一个发出声音。
“宝宝,怎么样?抓到了吗?”
乐乐忽然在身后冲我小声问了一句,也打断了我的回忆。
我扭头看了乐乐一眼,她的眼神中已经完全没有恐惧了,只有急躁。
想了想,我转回头看向墙缝,小心翼翼的把手伸向了靠近边缘的一只蟋蟀。
和我想的一样,这墙缝里的蟋蟀很迟钝,对我的动作有一点反应,却并没反抗,任由我捏住翅膀后,只是轻轻蹬了蹬腿。
我抓着这只蟋蟀转回身,举到乐乐面前说:“那,抓住了,可以放心睡了。”
我不确定乐乐怕不怕虫子,但我想要是让乐乐看到墙缝里的情况,今晚我俩都别想睡觉了。
看到我手里的蟋蟀,乐乐终于松了一口气说道:“总算抓到了,快弄死它!这小东西真讨厌!”
说不清为什么,小时候没少杀过蟋蟀的我,此刻竟对手里这只产生了一丝怪怪的感觉,我有点下不了手。
“嗐,好歹是条生命,你先睡去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