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三章包围(1 / 3)

明骑 隔壁小王 1016 字 21天前

丰城侯李承祚在大明勋贵中,威望极高,众将不免恭维一番,侯爷教化倭国有功呀。李争鸣眯眼瞧着这队兵,心中恍然,这原来是侯爷一番厚意,这样的兵,岂非是夜袭摸哨,杀人放火的利器么。

“夏孝明!”

一声低喝,那熊兵便双腿一并,右拳捶胸应道:“标下在!”

在他不太流利的汉话中,这军前应答是滚瓜烂熟的,得上官们垂询,唱名那是极荣耀的事情,让这土著少年热血上涌。他终究还是喜爱夏孝明这个名字,对那倭国姓氏十分鄙夷。

“下去吧。”瞧见上官笑着吩咐了一声,孝明顿时心花怒放,心中竟隐隐还有些失落,却一丝不苟的双腿一并,微一躬身告退,原地转身。瞧着一队熊兵抬头挺胸的走了,将领们仍津津乐道。李争鸣一拍脑门,幡然醒

悟,这时候倒记起大都督常挂在嘴边的话了,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他这些日子正在日夜操练麾下精兵,苦练铳剑刺法,练的他脑壳疼。

所谓铳剑,便是在火铳铳管中插一支剑,配发铳剑是轻松容易的事,然而铳剑刺杀却和长枪刺击有天壤之别。破甲枪是前轻后重,分量全在枪头上,上了铳剑的火铳恰巧相反,前轻后重让人十分别扭。

多日操练成效不大,这铳剑刺杀法还得勤加练习,才能成军。如今从这队北海道熊兵身上,却让李争鸣豁然开朗想通了,拘泥于铳剑之法是他走了歪路,夜袭,骚扰,藏兵,闪击方是兵法之道,激战正酣时捡块石头都能杀人,何必纠结剑是不是插在铳上。就说那些

带有出血槽的铳剑,配上握把不就是破甲锥么。

想通了,李大帅便欢喜鼓舞,将辽东男儿敢于近战,肉搏的能耐重新捡了起来,当即下令挑选精兵预备着夜袭偷营。摸哨,偷营这类能耐,可也是辽军起家的本事,不能忘本。

外兴安岭,大都督行辕。前线飞书,李争鸣决心挑选军中精锐,以陷阵死兵发动大规模的夜袭,而正兵藏于山麓之后,寻找战机,谋定而后动。山麓之后那就是反斜面了,对于麾下爱将的悟性,马城还是极赞赏的,这便叫做名将

的天赋,能举一反三,能穿透迷雾看清纷乱的战局。

此计大善,马城自然是快速回信,勉励一番。

同时,哈萨克草原东端的旷野中。白雪皑皑的旷野中,看上去杂乱的帐篷东一簇,西一团,以兽皮缝制的帐篷看似破旧,肮脏,身处其中却可以抵御严寒。吴三桂所部三万骑进至大草原东北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