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这年轻人是个练家子?”
“凑合。刚才大意了。”
光头男平淡道,再度出人意料,他的嗓子不沙哑粗糙,如果不看他体型,指不定就有人误认为说这话的人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说话就像苏州评弹。近乎自负的胸有成竹若非装腔作势,便是来源于自身的强大实力,一口正宗软糯苏州话的光头男向前踏出一步,他敢保证只要这个狡猾的家伙转身向门口逃窜,他就能拍碎脊柱骨,不过他没打算下杀手,一个一开始便苦心经营弱者形象然后伺机出击的小家伙,他不舍得一口气玩死。
“我们有仇?”陈二狗问了个自己也觉得挺尴尬的问题,但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蒙虫嘴角扬起一个弧度,依然精致,如那一头莲花,一勾一勒一笔一画都极具心思,配合他粗犷的体态容貌,无疑是巨大的反差。
“没。”
女人那只雪嫩纤柔手腕轻微摇晃,被红绳牵引的朴雅酒壶也在空中晃动,带出一个能蛊惑人心的轨迹,“听你口音,应该是东北人,如果还是农村哪个旮旯走到上海的山里人,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两三米长的棕黑锦蛇,你觉得它吞食野鸡山跳,是为什么?”
“填饱肚子,好繁育后代。”陈二狗毫不犹豫道,他是农村人,农村一个裤裆里带把的牲口最大责任便是传宗接代,顺着这思维自然把畜生的生存视作繁殖的本能。
这个答案显然与女人的初衷是偏离不少,他和她要是有共同语言才是怪事,因为一本莫名其妙的日记闯入这房子的女人从藤椅上站起身,背对着窗口望向陈二狗,如果仅就相貌而言,那是一张只能算作动人的脸庞,没到颠倒众生令人惊为天人的地步,但总有种女人,强大到让陈二狗忽略容颜,只记住气质,第一个是他娘,第二个是曹蒹葭,第三个便是这位拎着个酒壶、脚上穿着一双白底红牡丹漂亮布鞋的陌生女人。
她瞥了眼陈二狗,似乎没发现能够让她看第二眼的特质,便转身望向窗外的街道,道:“说弄瞎你眼睛,是真的,不过那是前两分钟的事情。你叫陈二狗,我知道,孙大爷教你下的象棋,这点我跟你一样,都是那老人手把手领进门的。不过我估计你的脑子,这辈子是下不赢我的,孙大爷也真是的,挑谁不好,挑了你这么个徒弟。对了,你见过孙满弓否,我估计没有,否则按他的脾气,早把你剁了。”
“见过。”
陈二狗微笑道,一脸看似小人得志的肤浅神情,完全是复制张胜利的幼稚笑容。似乎对他这么个被她视作一文不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