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好服务员上菜后,我丫鬟似的分别替在座的每一位都斟满杯中酒。
完事,乐呵呵的捧起酒杯自我介绍:“除了叶子和驼哥以外,其他几位兄弟肯定是第一次见我,我叫王朗,无名无实,就是咱市里面众多小篮子里的其中一个,往后还请众位大哥多帮衬。”
“朗哥客气了,邯山区鸡场一枝花,我们都认识。”
“前两天还把马克的场子给砸了,现在都说朗哥是崇市新起来的一代。”
跟叶乐天一块来的几个小青年不知道是不会唠嗑,还是故意跟我扯篮子,夹枪带棒的朝我举起酒杯冷笑。
驼子“啪”的拍了下桌子,瞪着眼珠子厉喝:“不*会说话就别说话,一个个咋那么膈应人呢?草特么得,跟谁赛脸呢!”
“驼哥,你看你。。”叶乐天微微一愣,随即端起酒杯打圆场:“他们不懂事,你咋还跟着一块闹腾起来呢。”
“不是闹腾。”驼子虎着脸低喝:“都听清楚我的话昂,从今天开始,我驼子跟王朗,还有西北城的齐恒死绑在一块,谁要是感觉自己跟马克的关系足够硬,这会儿就可以给啊打电话,说我跟他宣战,操!”
叶乐天豁了豁嘴角没吱声,屋里其他几个小青年也全都嘻嘻哈哈的转移话题,这帮纨绔不是**,驼子如果论实力,肯定是跟孙马克差一截,但如果真收拾他们,应该是不成问题,而且谁也不会因为酒桌上的几句气话去真得罪驼子这号大拿。
想通这一切后,我瞬间对驼子的情商佩服不已,啥叫会**?驼子这就属于真正的会装、敢装,一毛钱没花,不当落个忠肝义胆的好名声,还捍卫了自己崇市一霸的地位。
看气氛稍微有点沉闷,我笑呵呵的打圆场:“行了行了,喝酒吃菜,谁也别扯别的昂。”
其他人也自然乐得轻松,我们一帮本身毫无瓜葛的人,坐在一起边吃边唠,不知道的还以为真是认识很多年的朋友。
酒足饭饱后,驼子极其有眼力劲的打了个饱嗝,抽了抽自己裤腰带道:“郎朗,我家里有点事儿,就先撤了,饭钱我让人给你结了,别再去花冤枉钱,有啥事随时给哥的电话,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
驼子这是摆明了替我涨脸,我肯定也不能真顺杆往上爬,赶忙抱拳作揖:“谢谢我亲哥,对了,驼哥,我叔让你待会给他打个电话,他想约你喝茶。”
我话里的意思就是告诉他,今天这份面子我记住了,往后肯定不带亏他的。
“尽特么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