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十三章审理程序(2 / 4)

芝加哥1990 齐可休 1389 字 3个月前

“OK。”

宋亚当即给乔丹打了个电话,上次这家伙可没响应对自己的声援,关系反而淡了一些。

“审理地点就在南城联邦法院,首次开庭时间在下个月,也就是明年一月。”

终于可以和律师们讨论巴恩案了,梦幻律师团来在自己家呆着就要算工时费,尽快打发走才是正理。

“这么快?”宋亚问。

“这个开庭日期不具有现实意义。”

负责解说审理程序的威尔加德纳解释:“现在案子在审前阶段,过几天法官会召集我们和检方开审前会议,对于控辩双方提出的排除某一证据,或者要求对方展示证据等方面的申请及双方争议作出裁定,所以只要我们和检方对证据争执不下的情况而法官无法短时间认定,那么开庭日期就会被不断推迟,直到达成一致。”

“我们会对检方大量证据提出违反程序正义的质疑。”戴安洛克哈德补充。

宋亚点头,“我明白了。”

比如辛普森案中,那位洛杉矶警探独自在犯罪现场采集证据就是明显违反程序正义的行为,但实际上执法机关办案,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搜集证据时不严格按程序来其实是常态,或者说米国繁复的法律制度和各权力部门交叉的执法权导致如果想完全按照程序一步步走完会过于费时费力,预算是有限的,人员是有限的,还有一线警员素质不够方面的原因。

非不想,实不能也。

这种程序上的隐患面对穷人时不会有什么问题,卡茜蒂老爸先把街头烂仔暴揍一顿再带回警署录口供,然后随随便便用包毐品当物证就判了,但面对有钱人和有钱人的律师,这种行为就非常的漏洞百出,自找麻烦了。

巴恩案特别检察官权力是大,但那个三人小组可无法干完所有的活,同样需要借助大量各地方执法部门掌握的证据支撑检控,州警的、市警的、进出口管理部门的……梦幻律师团不会放过那里每一个可以做文章的地方,他们早就派出了手下律师、调查员等等征集违反程序正义的证据。

执法机关想每一个程序都完美无缺是很贵的,它们每年的预算固定,和富豪拼钱还真不一定能拼过,又比如MJ案,洛杉矶和圣芭芭拉县为了维持当地的两个大陪审团,烧掉数百万公帑,议员和选民们就不干了,最后只得匆匆宣布不予起诉解散了事。

宋亚知道,自己比MJ和辛普森优势要大得多,光和当地执法机关的关系就是那俩黑人之光比不了的,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和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