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他满脸茫然,在记者补充解释之后他才说道:“如果你是指皇后桥之战的话,那和我的歌完全不相干,我是和菲姬去伦敦跑Where Is The Love宣传的时候顺路参观伦敦塔桥,才迸发灵感写出London Bridge这首歌的。”
“而且八十年代初我才几岁?对那种往事根本不敏感,我的好兄弟NAS就是皇后区的人,纽约的嘻哈艺术家,无论来自皇后区或者布朗克斯、布鲁克林我都很喜欢。”接着他又讨好了几句。
“那哈林区呢?”有记者问。
“一样,都很喜欢,这么说吧,我不讨厌任何一位歌手,无论他唱嘻哈还是摇滚,或者别的什么。”他回答。
“那和你在媒体上互相斗嘴的詹妮弗林奇导演?”记者追着不肯放。
“好了好了。”
他停步,指指背上的书包笑道:“我现在只想安静地学习知识,放过我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