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我们这一路上吃什么啊?”
“我们每人一匹马,一把马刀,沿途上遇到一些牧民,直接就将他们全家杀了,然后将他们的牛羊抢过来,这样路上就有吃的了。”忽必烈开口说道。
怎么可能没有吃的呢?现在的大草原上到处都是放牧的蒙古牧民,运气好的话,你每天都能遇到一些,为了保密他们的行踪,那肯定是要杀人的啊!
杀了牧民,他们家里的那些牛肉干、羊肉干等一些风干肉,奶疙瘩,就是他们的军粮了。
“忽必烈王子,我们最好不要杀人,如果杀的太多,难免引起贵由的注意。
我们只有十来个人,只要有两头羊过来,那么就够吃一天的了。
我们一路杀太多牧民灭口的话,第一长生天会怪罪,第二也容易暴露行踪,我们在这里住了半个月。
也打了不少猎物,他们的毛皮都保存了下来,我们可以用这些毛皮来充当货物,假扮成一支商队。
路上要是需要牛羊的话,也可以用这些毛皮货物来跟他们交换,除非被认出来,否则没必要杀人。”一个忽必烈的亲卫开口说道。
一路上杀死牧民,抢夺他们的牛羊前进,这也未免太残忍了一些。而且确实容易让追兵发现。
如果只是假扮成普通的商人,那么向牧民购买一些牛羊,甚至偷一些牛羊也不会引起什么怀疑的,而且这半个月时间他们一直在打猎。可是积攒了不少毛皮货物的。
“哈哈哈!你说的对,确实是我想差了,你这主意好,我们就用这些毛皮充当货物,然后假扮成商人,你们所有人都不许再称呼我为王子,而是称呼我为大哥,我们都是结拜的,安达明白吗?”忽必烈点了点头,开口说道。
“明白了,忽必烈王子。”
他忽必烈最大的优点就是听人劝,愿意听从部下的意见,而不是自己的一言堂。
很快一行人就出发,他们进行了一些乔装打扮,将自己的马刀收了起来,然后将这些天打裂存下来的毛皮放在马背上当做货物。
假扮成前往西方做毛皮生意的商人,一路向着拔都的领地而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