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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之下。
碧林园公园内,伊乞乞白色短袖,被染上大半血迹。
皮肤上也被溅得红彤彤一片。
在脚下,三具尸体就是弄脏衣服的罪魁祸首。
距离伊乞乞,也只有数厘米的间隔。
就是那血蔓延在鞋底,本人也若无其事。
身后一群人,全都挤成一团,楼上还有许许多多的人,探出头,露在窗户上的。
全都是嘴上讨伐伊乞乞。
然而实际上,无一人敢靠近她。
这一幕,林帆看得还是有些意外。
不是意外伊乞乞竟然杀人,而是意外土陆市的道德至强者,竟然还能存活这么多。
都吓成这样了,还不忘喷两句。
而越是藏头露尾的人,语气越是嚣张。
林帆这才注意到,自己能听到的那些,吼得最大声,口口声声要让伊乞乞好看的。
全都看不着人影。
声音是从各方的窗户传来的。
但肉眼看过去,就会发现,声源处,要么一个人影都没,要么只放着一部手机在播放。
显然是怕被伊乞乞盯上。
但又觉得不能什么也不做。
于是便拿出,自己在网络时代,练就出来最强大的称号——键盘侠。
来维护心中的正义与道德。
这一招,在和平时代,威力堪比子弹,以字句为原材料,打造出合金弹头,致人死地。
然而放在这里,屁用没有。
见到林帆的脚步声传来。
伊乞乞先是警惕看向,在确定是林帆之后,那双冷厉眼眸,瞬间变得柔情似水,温柔万分。
若不是身体沾满了血迹,她恨不能在林帆怀里打滚。
身子娇柔,步伐轻盈地小跑到了林帆身前,激动道:
“师傅师傅,你终于来啦~瞧,这就是那玉玺,绿里透黑,看上去不怎么值钱的样子,但是摸起来,冰冷刺骨。”
伊乞乞将手中的玉玺递出。
可以见到,它散发着碧绿色的微光。
握在手里,冰冷刺骨,若非伊乞乞事先说明,林帆这一握,可能会下意识脱手。
其怪异的手感,就和第一次触摸硅胶一般,令人产生抵触。
不用林帆提醒,老头已然开启诡瞳,扫视一番,有些诧异道:
“这…它上面,竟然附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