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笑的是,女儿也同样流着程家的血。
这件事在当时的临海市,不但没有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反而在两人大婚时陆续来了一半的豪门宾客。
程朝离就在非凡热闹的婚宴背景下,被押上轮船,带到曼哈顿。
这行为对十二岁的她来说,几乎就是自生自灭。
刘玉竹的瞳孔一缩,依旧维持她新任程夫人的形象,语气斗转,“那当然了,毕竟这里才是你家,常回家看看多好。”
程朝离眉眼漆黑,骨相优越,五官立体深刻,一看就是标准的浓颜系长相。
盯着人看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散发出像某种野兽侵犯领地的气场。
锋锐、坚挺。
如今穿着红底黑色高跟鞋明艳张扬地站在她面前完全褪去了少女时的柔弱。
程朝离依旧挂着笑,丝毫不计较刘玉竹对她的敌意。
看她这么紧张,程朝离笑了笑。
没关系,来日方长。
“亦欢妹妹,明日再见。”
程朝离抱着自己的茶杯犬,嘴里呢喃细语,摸着它的脑袋,亲了亲,“欢欢,真乖。”
程亦欢自始至终没有和她搭上一句话,唯一留下的印象就是,这个名义的姐姐,可真是逼人的冷艳。
漆黑如墨的瞳仁,**三分笑意七分冷意的咄咄逼人,半垂着眸子看人的时候,纤细漂亮的脖颈弯成一条优美的弧度,又如脱了笼的幼兽添了极强的压迫感。
刘玉竹听到她叫怀里的茶杯犬——欢欢。
眼里差点没蹦出刀剑。
人走了之后,别墅内叮铃一声,是刘玉竹的手机,微信有消息传来。
【程朝离:玉竹阿姨,我回来了。】
刘玉竹压住慌乱的眼神,支开女儿,拨了一个没有备注的电话。
程朝离从程家出来,抱着小小的,可爱的茶杯犬走在梧桐繁茂的人行道上,吹着临海的热风。
夜色笼罩,高跟鞋与青色石砖碰撞,嘀嗒嘀嗒,迈着轻盈的步伐。
盛如灼开着莱坎跑车,降到最低档,享受着丝丝缕缕的热风,任由它们穿过身体,吹开白色休闲服的衣摆。
“如灼,在哪儿呢?”好友约了他去慕色酒吧,他则是被家里的老爷子摁着头去见了一对母女,刚出来,想想都下头。
“来了。”
踩着油门,嗖一下,车影就没了。
程朝离眉眼一动,看向远处疾驰而过的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