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俸禄,子孙都能继承的差事。
也就是你爹干什么,你这辈子也就只能做什么,属于强行世袭。所以李焱红觉得自己运气还不错,他爷爷幸好当初是个捕快,而不是掏大粪的,或者收尸的,或者做其他更恶心的工作。
而且当衙役还挺威风,在自己的地头上,一般无人敢惹,甚至偶尔还能仗着这身皮,搞点欺男霸女的操作,不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能得到满足。
唯一的缺点,就是容易挂。
在原主的记忆中,他爷爷没活过四十岁,他爹更是三十岁不到就死在了荒郊野外,连尸骨都没能保住。至于他这个新身体的生母,在这个世道,女人是很难被当回事的。
李焱红听周秀春说,好像她是活活病死的。
没钱医治。
而且就算有钱,可能也会选择放弃治疗。
人命在这世道不值钱。
甚至李焱红自己这一回,要不是老和尚出手,他可能也很难从鬼门关那边走回来。是那个老和尚先稳住了他的病情,然后才有大夫发挥的空间。
为了配这点药,李焱红现在甚至都已经把这间房子抵押了出去。
再过几天等他病好,他可就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这**……父母双亡固然是好事,但没车没房,也难顶啊……”李焱红心里吐槽。
这时外面忽然砰砰两声响,周秀春的声音就隔着门板传了进来。
“小红!”
“在呢……”李焱红有气无力地回道。
周秀春直接推门走了进来,带进来屋外一阵冷风。
“哎哟,可以坐起来了?大夫来过了?”
“刚换了药。”
周秀春带上房门,走到地炉前坐下,从怀里拿出一小坛酒和两个油纸包。包一打开,是一小份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肉,还有一大包的花生米。
“这些是我从衙门的库房里讨来的,黄捕头现在是明着吃我们的俸银,就拿这点玩意儿来糊弄我们,饿不死我们就行。要不是你身体没好,我连这点肉都要不来。来来来,你吃,这些肉你都吃了,抓紧把身子养好,这鬼地方也待不下去了,我们早点去郭阳府投奔新知府。反正两边都拿不出钱来,还是府城那边日子好过点,跟着知府总比跟着曹县丞有前途。”
周秀春这些都是经验之谈,李焱红对这番话,也是相当可以理解。
之前就是曹县丞为了省钱,派他们两个“皇班”衙役去府城运粮。不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