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纬说:你们有那个闲钱,还不如给你们自己的员工涨点工资,提高一下福利待遇,事实上便等于婉拒了所谓的倍捐计划,同时,亦令以四大家族为首的那些商家,十分难堪,反而下不来台了!
本来就是嘛!帮助人,献爱心的前提,在于你们自己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自己家里人还吃不饱饭,却拿出粮食救济旁人,那不纯属瘦驴拉硬屎,打肿脸充胖子吗?
问题是,四大家族富得流油,拿出点钱来捐助公益,似乎并不为难,九牛一毛,他们究竟有什么问题,尚未解决好呢?便是员工薪资待遇问题!
刘纬来自于现代,亲生父母都是普通打工族,深知劳动人民的辛苦与不易,因而,早在当年发展商品经济之始,便首先颁布了《劳动法》,保障劳动者权益,防止黑心商家,通过剥削和压迫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
所以,目前汉国的经济发展,绝非**社会早期那般无序和野蛮的状态,因为刘纬拥有穿越者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早就把一切都划定在框架内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m.bīQikμ.ИěΤ
然而,刘纬编制的《劳动法》,虽然条款明晰,却无法规定工人薪酬的具体数字,只是规定了任何厂商,在雇佣劳动者时,不得以包吃住为条件,不给员工发放薪资!
这就奇怪了,上班不给工资?白干啊?在现代,可能这样的事情极其罕见,可在古代,却是习以为常!
古代社会以小农经济为主体,刘纬推行市场经济,发展工商业,可是破天荒的头一次,因而第一批成为产业工人或手工业劳动者的,正是那些失去了土地和生产资料,衣食无着,食不果腹的无产者!
无产者没有生计,连吃饭都成了难题,倘若有个地方,给你提供吃住,有片瓦遮风挡雨,有饱饭可吃,你不愿意去?为了能活下去,让你干什么都行吧?还敢要薪水?
这种情况,其实在封建社会后期,也十分常见,尤其是清代的那种店铺学徒工,给你饭吃就不错了,师父再教你点手艺,更是天大的恩赐,还给工钱,做梦呢!
这些弊病,了解历史发展的刘纬,自然心知肚明,因而,他在最早的《劳动法》中,就做出了明确规定,雇人劳作,必须给予薪资,可是究竟给多少,却难以界定!
毕竟各行各业的情况都有所不同,每个地域也各有差异,包不包吃住,区别也很大,刘纬不能在法律当中搞一刀切,最后,只能以官方名义,公布了一个最低薪资标准,那就是每月不低于一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