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草签协定(1 / 3)

既然这一切,都是刘纬的套路,那他为什么不要求直接把苏伊士附近的土地割让给大汉?干嘛非要租借呢?一百年租期到了以后,又该怎么办?

割让?丧权辱国啊!即便这块土地,对罗马帝国来说没什么价值可言,但割让的提法,却会使其非常难堪,很没有面子,别说皇帝亚历山大·塞维鲁不能答应,就是使者麦斯慕斯这一关,恐怕都不能通过!

但是,说法换成租借,情况就不一样了!既然是借,那就是有借有还,主权仍属于罗马帝国,刘纬只是享有使用权,还限定期限!用这么一块鸟不拉屎,寸草不生的贫瘠土地,就能折抵百万奥雷巨资,罗马人非常划算,他们一定会感兴趣的!

至于租期一百年,也不是刘纬随口一说,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他作为穿越者,知道罗马帝国百年以后便会衰亡,到时候连地主都不存在了,也就不用还了,这块地方,将为我大汉永久占据!

可想而知,只要大汉王朝能牢牢控制住这块区域,并以强大军力守卫,就算有人眼红运河之利,打算硬抢,也是无论在法理上,还是实力上都不占优势,苏伊士运河将永远是我大汉所有,而刘纬为此,却只是付出了一百五十门虎蹲炮和十万发炮弹而已,简直一本万利,九牛一毛!wwω.ЪiqíΚù.ИěT

生意就得这么谈,要想尽办法促成交易,而不是吓跑“客户”!租借的说法,给罗马人留足了面子,令其觉得有利可图,那么双方达成一致,也就基本没有什么障碍了!

不过,有一点需要强调一下,刘纬以租借土地的形式,折抵了罗马人的军火成本,并不等于一分钱也不要!麦斯慕斯此前承诺的十万奥雷,到了地方,他还得给,名头则由买卖军火的费用,改为了租借保证金!

真是咄咄怪事!还有租客向房东收取保证金的?刘纬的说法是,路途遥远,鞭长莫及,一旦罗马帝国突然反悔,悍然收回这块土地,自己岂不是赔大了?难道还能不远万里,派兵再给打回来吗?不够军费开支呢!

因此,这十万奥雷就当是保证金了,如果罗马帝国未来反悔了,这笔钱起码能弥补刘纬的一些损失;只要罗马人兑现承诺,百年之年内,履行合约,那么租期到了以后,连土地带保证金一起归还,还会支付一些利息!

刘纬的如意算盘,打得叮当响啊!虎蹲炮和炮弹,虽然不值多少钱,那也是成本,绝不能白给罗马人,先收他们十万奥雷金币再说!这哪是抵押金,分明就是在租借土地的同时,把这一次出售的军火,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