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治国如烹小鲜(2)(3 / 4)

奏疏。”

周延儒眉头微蹙,顿感压力,直觉告诉他,天子所讲的责任与职权相并,责任制和追责制,只怕不是件好办的事情。

在崇祯皇帝的注视下,周延儒接过了王承恩所递文书,面露犹豫之际,便翻看起手里这份文书。

大明所形成的持续性党争,并在崇祯朝造成频繁更换阁臣,有一非常重要的诱因,就在于科道的那帮言官御史,常形成弹劾风潮,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讲成黑的,失去判断的天子,再加之当事人的上疏请辞,就会出现这种局面。

原本大明的科道体系,是起到监察、规劝作用的,但最后演变成党争的一大助力,不可谓不讽刺。

“陛下,这个任期是何意?”

周延儒思绪杂乱,对崇祯皇帝拱手道:“还有这项追责制度,纵使是离任,若在其任期内所造成的,国朝将会追责,这个具体章程又是什么?”

“任期啊,就是三年为一任。”

崇祯皇帝开口说道:“内阁作为国朝的重要所在,擢升的阁臣,不能说没有干满一定期限,就因一些突生舆情,迫于压力下,向朕上疏请辞。

军机处同样也是这样。

一项政令的落实,往往需要时间来沉淀,在到一定期限后,才能见到相应的成效。

若因为这样、那样的舆情,就被迫请辞下台了,那新上任的阁臣,必然会推翻或无视原有政策,那对国朝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周延儒听到这里,眉头微蹙起来,若真是这样的话,那想联合一些大臣,发动倒某某的行动,岂不被有效遏制住了?

这对他没有任何好处啊?

虽说军机处在天子这边,是很看重的,但于整个国朝来说,那军机处的**地位,远没内阁重要啊。

“不过给予这样的好处,那相对应的也要肩负相应责任。”瞧见周延儒的神态变化,崇祯皇帝继续说道。

“若是在任期之内,所管事宜出现重大过错,对国朝造成严重损失,科道这边,可联合进行弹劾。

如此该惩处就惩处,该受罚就受罚。

而追责制的意思,就是在任期干满,且没有成功连任,离开原有位置,与上述责任制想通。”

崇祯皇帝给自己所定的暂稳期,是以三年为期限的,所以这暂稳期的内阁,那帮阁臣的任期,就是三年。

等暂稳期过去了,所谋划的各项部署落实,大明切实发生改变了,那后续内阁的任期,也将调整为五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