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李鸿章裁撤常胜军(2 / 4)

百年争战 路人四九 1432 字 11个月前

五日**遣散完竣等情前来,谨为我皇上缕细陈之。

缘常胜军起于美国人华尔,其初不满千人,陆续增至四千余人。粮饷军火,惟意所欲,无从核减。

同治元年秋冬间,调令助剿金陵,不能成行,遂致白齐文之变。臣在上海与英国提督领事等反复议论,始得更定章程。兵额裁至三千,月饷发至七万余元。合之购办军火、赏恤、杂支各款,每月须十万元有零。

戈登接带后,臣加意抚驭,遇事尚受商量,而性急多疑,每有反复。

自今春金坛、扬库两次败北,戈登颇觉气馁。三月二十二日常州之役,城已轰破,未能爬入。戈登目击常胜军之不能得力。四月初六日再举攻城,戈登即请我军为前敌,常胜军为后队,盖自知不如我军之用命也。

常城克复,即将洋枪队调回昆山,派令丁日昌前往会商撤遣,戈登意甚欣悦,乃臣于十五日接据巴夏礼申陈,以议裁常胜军一事,必须知会驻沪英官转禀驻京公使查核**。

据赫德来函,谓苏省虽已肃清,金陵、湖州两处贼窜可虞,引咸丰十年以前之事为戒,极言常胜军不可遽裁,譬喻百端,戈登似为所动。

丁日昌等往复开导,忽迎忽拒,尚欲迎合巴夏礼、赫德二人之议,留炮队六百名,枪队一千余名。

丁日昌复探其情,谓之曰:尔在中国助剿,功成回国,中外传名。倘不此时裁撤,将来接带者倘若白齐文之类,闹出事端,岂不为尔声名之累。巴夏礼、赫德系局外人,方以为常胜军十分可靠,故不肯遽裁,尔何不将此军近日不能得力实情自与剖论,免得自己声名为他人所累。

戈登深以为然,即于十七日夜驰赴上海。其时赫德已北上,遂与巴夏礼再三辨论,巴夏礼始得释然。惟以上海要地,请由臣酌派得力兵勇驻守,属戈登转达等情。

戈登回昆山述其语,丁日昌恐洋人情性无常,或又中变。即请戈登将应答之语亲书洋字一纸留存,以免巴夏礼、赫德二人藉口,并翻译节略,由戈登等函禀到。

臣阅其与巴酋问答之词,首言洋枪队兵头多非正兵,不谙兵法,朝夕饮酒,兵丁自去自来。遇事便与官军作对,只知增添口粮,不想作事。因此数层不妥,故戈登立意相劝遣散。次言巴夏礼是为中国地方起见,并非多事,属臣不必与之斗气等语。

臣先已备文札复巴夏礼,为具言两年战事,常胜军会合官军与官军独自分路攻剿之颠末,与常胜军近日底细,所以议裁之故,并告以现在办法系酌留得力炮队六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