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务委员会成立之后,本次的成立大会就基本上结束了。
之所以说基本上结束了,是因为大部分可以回去了,但是每个公司或者个人,还需要派一个代表来参加中国电子科技技术发展联盟常务委员会的第1次会议。
这是一次相当重要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中要选举出几个重要的联盟管理机构出来。
首先选举的是联盟会长和常务副会长。
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六人,最终组成总人数为7人的联盟最高管理机构联盟理事会,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毕竟常务委员会一年只举行一次,不可能将所有的重要事物都堆到会议上来解决,总有一些突发状况需要处理,于是就有了这个联盟理事会。
根据联盟的章程,所有的日常事务,都要报告到7位理事会成员的面前,每一位成员都有知晓所有文件的权利和责任。
不过对于这些日常任务具有处置权的只有会长一个人。
也就是说虽然有7个人能够看到相关的文件,可是能够对这些文件进行处置的只有会长一个人,其他6个人只能看,不能够处理问题。
不过呢,会长处理完之后,会将处理结果再一次下发到所有人手中,如果另外6位副会长中有四个和三个以上,认为会长处理的不公正,处理的有问题,那么就可以驳回这个处理方案。
要么要求会长重新处理,要么要求直接召开理事会会议,在会议上通过投票的方式来进行最终的决断。
而这个章程,就是在之前对各种问题的讨论过程中,争论最为激烈的一部分,有大量的人反对这个理事会。
他们倒不是反对这个理事会的存在,而是反对理事会处理日常事务的流程。因为这样所有权利就几乎全部集中在了会长一个人手里面,其他六位副会长,美其名曰拥有反驳权,但这个反驳权必须要有4位副会长联手才行。
也就是说,会长只要能够拉拢到三位副会长的绝对支持,那他在联盟中就拥有绝对权力了,这是大部分会员们无法接受的。
在他们看来,理事会可以存在,但理事会不能够仅仅只有7个人,必须扩充到10个人以上,同时理事会的一切事物都需要通过投票来决定,而不是由会长一个人来处置。
但问题是,黄鹤之所以设置这个规则,目的恰恰就是为了自己牢牢的把控住整个联盟的权利。否则自己千辛万苦推动这个联盟的成立,同时贡献出江南集团手中大量的技术专利和生产力量,扶植起一个偌大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