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肖公放心,有我作保,天地为证,那些弱小精灵,也是想要有个容身之所的。”
“若如此,我当占得先机,赶紧写封信回老家。”
说罢,肖田敏忽然想起一事,“对了大象,汪五潮的确不是要造反吧?”
“哈哈,肖公啊肖公,都这时候了,有甚区别?不过是看人如何说罢了。”
“也是……”
想通之后,肖田敏抖擞精神,心中暗忖:我好歹也是北阳府的三老爷,若是有人割据东南,怎地也是个“百里侯”待遇,何必妄自菲薄?!
再一想,文有汪伏波,武有魏大象,有人找麻烦也是先找这两个,自己在北阳府官场,也就只是名义上的第三把交椅,可不是什么出头鸟。
自己是安全的。
要相信魏大象的眼光,自己官运正旺,一定做大官!
事情其实跟三老爷想得差不多,“金宝楼”这个案子,肖田敏当真是公事公办,一应证据十分完备,人人证物证俱在,林欢是白纸黑字的“金宝楼”东主,那么巧取豪夺、欺男霸女、逼良为**、草菅人命等等大罪,足够勾一个抄家,外加流放三千里。
之所以不定死罪,也是因为现在夏邑各部跟没有一样,报了死罪之后,估计过上几年都不会有回执。
拖下去,兴许林欢反而活蹦乱跳了。
而流放三千里不同,不是死罪,不用打到刑部,以北阳府的级别,知府盖章签字,复议同意之后,同知在跟着用印。
如此三厅老爷一致表态,就算是妥了。
完事儿之后,可不是什么让林欢林老板坐车旅游三千里,而是靠着一双铁脚板,一路走上三千里。
当然林老板要是有钱,可以花钱买享受,比如租个车,驿站的平板马车,只要租得起,也是可以用的。
然后顺着驿站,一个接着一个,一路抵达流放之地。
一路上枷锁不摘,光那个份量,就够林老板减肥的。
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犯官家庭的子女,通常就是三四百里的时候就会暴毙。
劳累、水土不服、精神崩溃等等,交织在一起,很难撑到流放地。
反而穷苦人家的还能坚持坚持,倘若有复仇心的,少不得几年之后挺过来。
正因为知道“流放三千里”的威力,再加上北阳府百姓也不是白痴,知道现在的官场世道,判死刑还不如判这个呢。
等着菜市口看斩首,秋后问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