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的时候,陆挽澜望着这本大周诗词选集,脑中不停回响着白天与萧晏之的对话。
姐该不会真把脑袋喝傻了?为什么要解释!
想证明自己的清白有无数办法,怎么自乱阵脚?现在这样,岂不是显得自己做了亏心事?
更让她想要锤爆脑袋的是,自己竟然还被萧晏之用激将法,答应去豫王的诗会!
宫里的麻烦还不够多?现在又惹上豫王,那诗会定会有许多名门高官在场。
其中有不少人家的女儿,在宫中为妃为嫔,本就被自己连累捐了银子,正愁火气没处撒。自己若这时候出现,岂不是要撞枪口上了?
最关键的是!
满京城谁不知道,陆挽澜是出了名的没文化。虽然识字,但是让她作诗,那等于让驴弹琴。
她本想着剽窃一把,可是看完这大周诗词选集,便打消了这个想法。
大周所有诗词,都会附带诗人的生平事迹,作诗情境和友人批注。若自己说得出千古名句,却说不出背后的情境,那就是天大的笑话!
萧晏之这只老狐狸,是真盼着自己赶快见阎王啊!
见陆挽澜对着诗集看了许久,小喜怕她熬夜伤了眼睛,特意煮了菊花茶来:“姑娘不是最不喜吟诗作对?怎么今天倒有兴致?”
接过茶碗,陆挽澜一口气喝下,随便回了句:“过两天豫王府办诗会,我陪王爷过去,现在熟悉一下。”
“啊?”小喜听了有些惊讶。
“怎么了?”
“姑娘,奴婢说句大不敬的,豫王的诗会,姑娘不该去。”
“为什么这么说?”见小喜与自己所想一致,陆挽澜倒想听听她的想法。
小喜走到窗前,探了探脑袋,确定没有别人,才将窗子关好回来。
多年前的旧事,迟铮不知道,可她还是清楚的。
豫王在辽东与陆家大爷关系要好。戍边时,陆挽澜才十一岁,豫王不但亲自教姑娘骑马射箭,陪姑娘在辽东游山玩水。
更重要的是,他还因为姑娘一句“我要这个狼崽”,竟然下了斗兽场,与丹巴七部的土骨论部落勇士决斗。从边境斗兽场,赢回了当时还是“狼崽”的迟铮。
姑娘虽与燕王有婚约,且燕王颇具才干,又得圣心。
可是小喜看得出,豫王是真心喜欢姑娘,姑**青梅竹马,也应该是豫王才对。
却不知为何,姑娘豆蔻年华之时,他却奉旨回了豫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