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豪气(1 / 3)

夏旭稍微费了一番口舌,总算让张三接受了他自己开公司的这个说法。

其实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好怀疑的,无论是星海风投还是飞舟工作室那边,随便一打听就知道了,只是发生在夏旭身上的事情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确实是过于离奇,第一时间让人难以接受而已。

“所以,张教授,我现在是很认真的在邀请您加入我的公司,如果您答应的话,法务总监的职位就是您的。”

一番陈述后,夏旭还是拐回了正题,满脸认真的说着。

之所以这么直接,是因为他认为整件事情本就不需要去绕弯子。

张三堂堂一个在职教授,而且已经执教多年,可以说生活是处于一个不会轻易变动的舒适区。

如果不是真出了什么变故或有着点想法,哪怕原剧情里格里芬琼斯打感情牌他也不太可能会直接就答应去他公司正式任职。

因此这只能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双方互相都有着一定的意愿,不管这意愿是基于他老婆的唠叨唆使还是经济压力之类的,最起码是有,最多是比较微弱罢了。

基于这一点,直言不讳的商谈就是最好的方式。

现在他也不像是以前一样一穷二白了,现在他有着星海风投作为后盾,是在以公司的名义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进行招聘邀约,需要做的仅仅是拿出足以打动对方的筹码。

至于好感与交情之类的,这就是以后的事了,等将人收入麾下,以后再慢慢交际也不迟,而且一旦融入规则明确上下级关系,施恩施威都将变得更便捷与理所当然。

这就是开公司的好处,也是他当初一穷二白都要挂牌个咨询公司的原因,一个所有人都会认为理所应当的组织架构与合理‘收集’人才的名义。

没公司,或者弄个什么隐秘组织,跑到别人面前说要招收人家,那人家只会把你当**和危险分子,凭什么要跟着你?平白无故跟着你干什么?混社会吗?

但若是说公司招人那可就在正常不过了,没想法就拒绝有想法就谈待遇,待遇谈好直接上班没谈好一拍两散,双方都不会觉得有什么独特之处,一件很平常的小事情。

而且公司这种组织结构是潜移默化中已经被所有当代人接受了的,天然具备规则与理法。

按照老板的吩咐做事、甚至是做一些职务外的事情、哪怕是跟班跑腿与加班九九六,相信现在大多数人都不会认为这是件什么极其难以接受的稀罕事情,就算心里有不满也基本只会在背后嘀咕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