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一笑不知道的是,古凤早已是他的前女友,为了下一任女友着想,他确实不能用古龙这个笔名。x33
唔,那叫什么好呢?
对了,红尘一笑的建议,是让他选一至爱之物,见之心喜,方能长久!
他认为,很有道理!
熊耀英陷入了沉思。
写作是为了糊口,谈不上至爱,直接排除。
事实上,他唯爱女人和酒。
他爱美人,又没有信心,可以长长久久的爱一个人下去:他不过二十岁,已经换了三任女友。
美人嘛,初见的时候是枝头的一朵花,美丽又芬芳。
相处久了便心累,因为他发现,这朵娇花,有枝有叶,还有树干和根!
美人不是光看就可以的,她要吃要喝,要穿着打扮,还要和她一家老小打交道——
太麻烦!
想到这里,心就淡了,谈不上挚爱。
熊耀英叹了口气,视线扫过桌上的酒瓶,脑海中浮现了一句话: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他抓起酒瓶,狠狠的灌了一口,辛辣的液体一路滑落至胃,仿佛吞下了一团火,在胃里剧烈的燃烧,烧得人神志不清,如坠云雾,飘飘然兮——
他的至爱,就是美酒!
熊耀英决定了,他的笔名,就叫无酒不欢!
……
裴远洋一如既往,第一个到了办公室,昨天他给自己放了一天假,放假的理由十分充分,一是他连续工作了小半年,还没有休息过一天。
还有一个理由,则是因为前天无意间客串的朱丽叶。
相信老板客串朱丽叶一事,会在一天之内,传遍整个公司,为了避免彼此尴尬,他索性给自己放了一天假——一天时间缓冲,他们聪明的话,就会装作无事发生。
他到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打开办公室的灯,给自己冲上一杯咖啡:这玩意儿第一次喝的时候,他觉得难喝的要死。
随后却意外发现,咖啡这东西,很适合工作狂的他。
从那以后,早起到了办公室,他必定会先喝一杯咖啡。
接下来,趁着其他的同事还没有来上班,还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处理,裴远洋开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