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过去,在陈校办公桌上见到的那纸支票,上面的数字,依然在宋浣溪脑中萦绕不去——
一篇文章,就抵得上她一个月的苦工,关键是还不需要什么成本,一支笔,一张纸,即可开工,简直是无本暴利!
宋浣溪回到家中,换下身上的青花瓷旗袍,把那一摞旧报纸搬到桌前,立刻翻找起来。
她记得,郭汉桑提到,陈校的那篇伦敦佳人,是发表在快报上的。
她便从这一摞尺高的旧报中,先把快报挑拣出来。
份数不多,寥寥七八份——最近美酒和咖啡的神雕侠侣大火,明报热销,连带其他报纸买的人都少了很多。
宋浣溪现在只担心,这七八份快报中,没有陈校的那篇文章。
幸好,在第五份快报上,她终于找到了这一篇伦敦佳人!
宋浣溪立刻读了起来:
刚到雾都,就格外的怀念起港城的碧海蓝天,长久弥漫不散的雾气,让一切都变的灰蒙蒙:街角,长椅,路灯。
目之所及,甚至街边的树,路上的行人,都带了雾的颜色。
看的久了,人的心中不免烦躁,或许,这就是雾都的居民热爱舞会的原因吧!x33
因了一年四季的阴雨天,伦敦的绅士们,出门时人手一把黑色雨伞,还可当文明杖使用。
路上碰到熟人,抬一抬礼帽,便算打过招呼。
我只有一事不明,戴着帽子,再打起伞,伞顶会不会时常碰到头?
……
看到这里,宋浣溪会心一笑,陈校寥寥数语就勾勒出了一副异邦景象,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最后这一幽小默更是点睛之笔,她仿佛看到了阴雨连绵的伦敦街头——
一把把黑伞下,戴着黑色礼帽的伦敦绅士们,彼此擦肩而过,忽地两个熟人撞面,其中一个下意识的抬起礼帽,手一动,啊,撞到伞了!
……
上学,返家,渐渐熟悉了雾都的生活,我也终于碰到了伦敦的第一束光。
她叫温妮,是面包店主的女儿。
和她那沉默寡言专注做面包的父亲,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