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他伸出手,说:“还是我来帮你点菜吧,虽然我现在很穷,但我小时候还是在这里吃过饭的。”
程煜闻言,看了少年一眼,没吭声,但却知道,少年也算是个有故事的人。
而且,就根据这句话,程煜趁着少年点菜的过程中,对他进行了一番大胆的猜测。
少年的年纪显然只有十六七岁,之前只是远远的看着,就觉得差不多是这个年纪。而现在近距离的接触之下,程煜越发肯定这个少年的年纪绝不会超过十八岁,甚至,有可能还不满十六岁。
这样的年龄,很显然四年前是绝对无法做李大力那个单子的。
那么,就存在另一种可能性,李大力的单子,是少年的父亲做的。
在四年前,这家外贸公司很可能还真是个外贸公司,就算规模没有程煜想象的大,最起码也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少年说他小时候在这里吃过饭,又说他现在很穷,这似乎足以说明他小时候的生活还是足够富足的。就算不是什么有钱人,至少也是小殷之家。
这四年间发生了什么,程煜不得而知,但这似乎表明少年的家庭在这四年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很可能跟他父亲有关。
而由于少年这么小的年纪就在那幢楼里摆了一张桌子,很大程度上已经表明他父亲应该是已经去世了。
因此年纪轻轻的少年,不得不扛起家庭的重担。
只是,如果变故是四年前发生的,少年的年纪不足以让他在这里摆了四年的摊。
可如果变故发生在眼巴前,少年的家道中落的似乎又有些厉害。
由于软禁李大力的人绝不是什么好鸟,程煜甚至怀疑,少年父亲的死跟那个劳伦斯•比尔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看到少年已经点完了菜,程煜瞄了一眼侍者手里的点菜单,只有区区三笔记录,程煜便道:“你再多点一些,这么点够谁吃的?”
少年犹豫了一下,又飞快的点了两个菜,然后嘱咐一声,说的是西班牙语,但程煜也听懂了,那是表示不要酒水,只要柠檬水的意思。
简单的西班牙单词程煜还是知道一些的,于是开**主替少年要了一杯橙汁,自己则是要了一杯马爹尼。
侍者离开之后,程煜问道:“现在来说说我们之间的事情吧。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回答说: